第27章(1 / 1)
“你可以离开这里,没有人会责怪里。”罗拉以为,他开始嫌弃这些人,他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累赘。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是我的家人,我不会放弃你们。”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人都摒弃了从前的代号,重拾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那天傍晚,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从夜空中飘落。整个城市,都被铺上了干净的雪白,这座庄园也不例外,他们一边靠着炉火,一边围聚在窗前,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感觉到,冬天是那样的美好。但他们并不知道,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的艾伯特,正在酝酿着一件大事。其他人都以为,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只是和原先一样,在看着那些书籍。世界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唯独书房里的艾伯特满头大汗,他正在起草一份合同。曾经,他看过自己的父亲,如何去写一份合同,他凭着记忆,好不容易才完成。紧接着,他又给所有的贵族写去了一封信,这花去了整整一晚的时间。
第二天一大早,伦敦的街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男孩,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迎着初升的朝阳匆匆赶路。他给所有的酒馆旅店送去了合同,并用自己所有的积蓄,租下了全城最豪华的凡尔纳大饭店。他给所有的名流送去了邀请函,上面写道:将于今晚八点整,在凡尔纳饭店,将举行伦敦第一届的酒会,凡是收到邀请的均可以参加,除了无尽的美酒,当晚还会提供各式的美食,欢迎各位的鉴临。
他在信件的最后,附上了他母亲的名字——莎拉,所有收到信的都无比的好奇,是怎样的人租下了全城最好的饭店,但只要动动脑筋,就会有人清楚,这件事跟图拉肯一家一定脱不了干系。为了不让别人察觉,艾伯特特地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那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他来,引得别人怀疑。但那些上流社会的人,没有任何人怀疑到图拉肯一家,特别是他们晚上见到那个孩子时,原先的猜疑也会烟消云散。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有三分之一的准时赴约,坐在繁华的市中心,那家举世闻名的饭店里,还有三分之一在大门口徘徊,想要亲眼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大人物,当然,还有最后的三分之一,他们根本就不信什么酒会。他们咒骂着,把那封信撕得粉碎,然后丢尽了火炉里烧得一干二净,喝上两口威士忌,上床睡觉去了。当天七点半的时候,凡尔纳饭店的就已经门庭若市,比过节都要热闹。
晚上八点整,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了饭店门口,在万众瞩目之中,艾伯特从马车上缓缓走下,所有人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他们原本以为“莎拉”一定是位娇羞的公主,某位深闺之中穿着纱裙的女孩,或是某位落落大方的中年妇人。没有人想到,到场的竟然是个如同绅士般的男孩。在他乘坐的马车之后,又陆续驶来了六辆马车,罗拉带着其他孩子,花了十分钟,才将所有的红酒全部搬下了车。
在晚宴开始之前,他先热情洋溢的说了一段致辞:今晚,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我的宴会,你们之中,可能有很多人怀疑,所以,在一开始,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做黑玫瑰(Blackrose),父母早年死于火灾,我和我的兄弟死里逃生,继承了家里的产业。今天让各位来这里,主要是让各位捧个场,我打算今年,在伦敦开一百家酒馆。听到这里,大厅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善意的笑容,他们都真心的祝福这个孩子。
自从他的致辞之后,再也没有人质疑他的身份,在他们眼里,那个瘦弱的男孩,俨然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去,宴会开始了,艾伯特请来了全城最知名的乐手,顿时,大厅里充满了欢快的爵士乐。艾伯特不断和那些人交流,讨论的,大多是他的家族,和如何酿造上好的红酒。好在他从父亲那里学到很多,虽然不能独自完成酿酒的工艺,但足以让那些贵族信以为真。总之,他们度过了轻松且愉快的一晚。
仅仅一夜,一个不存在的名字竟然家喻户晓,黑玫瑰在这座城市流传开来,那三分之一没有到场的人,但最后也只能后悔自己的选择。第二天天还没亮,这里的每一家饭店,酒馆,就受到了一箱红酒,里面还被放进了一张字条:请尽情享用。正当所有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时候,艾伯特正在忙碌的准备着,带着他的朋友们,他们开始打理荒废的果园,原先的红酒已经足够他们生活整整一年。
这座庄园从那时起,又变得焕然一新,像是重获新生一般。每个人都有自己该干的事情,生活似乎就此回到了平静。靠着卖酒赚来的钱,原先这些贫穷的人们,开始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可人们口中关于黑玫瑰的议论,却没有就此停止,那晚之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孩子,他们只知道,那个神秘人一定是昼伏夜出。每天早上,每家店都会准时的收到货品,按照纸条上写的,空瓶子会被装在一个纸箱子里,酒瓶里则塞满了钱。
曾经有人尝试过,没有按照纸条上说的那么做,结果,在当天的午夜,那家店的门口就被人泼满了血浆,那些人神出鬼没,一定是临走时留下了另一张空白的纸条,第二天,那家店的老板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吓得差点摔倒在地上。虽然他又一次收到了今天的红酒,但他再也没有胆量,于是在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按照那些人说的,在酒瓶里装上货款,并补上从前所欠的钱。 ↑返回顶部↑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是我的家人,我不会放弃你们。”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人都摒弃了从前的代号,重拾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那天傍晚,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从夜空中飘落。整个城市,都被铺上了干净的雪白,这座庄园也不例外,他们一边靠着炉火,一边围聚在窗前,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感觉到,冬天是那样的美好。但他们并不知道,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的艾伯特,正在酝酿着一件大事。其他人都以为,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只是和原先一样,在看着那些书籍。世界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唯独书房里的艾伯特满头大汗,他正在起草一份合同。曾经,他看过自己的父亲,如何去写一份合同,他凭着记忆,好不容易才完成。紧接着,他又给所有的贵族写去了一封信,这花去了整整一晚的时间。
第二天一大早,伦敦的街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男孩,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迎着初升的朝阳匆匆赶路。他给所有的酒馆旅店送去了合同,并用自己所有的积蓄,租下了全城最豪华的凡尔纳大饭店。他给所有的名流送去了邀请函,上面写道:将于今晚八点整,在凡尔纳饭店,将举行伦敦第一届的酒会,凡是收到邀请的均可以参加,除了无尽的美酒,当晚还会提供各式的美食,欢迎各位的鉴临。
他在信件的最后,附上了他母亲的名字——莎拉,所有收到信的都无比的好奇,是怎样的人租下了全城最好的饭店,但只要动动脑筋,就会有人清楚,这件事跟图拉肯一家一定脱不了干系。为了不让别人察觉,艾伯特特地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那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他来,引得别人怀疑。但那些上流社会的人,没有任何人怀疑到图拉肯一家,特别是他们晚上见到那个孩子时,原先的猜疑也会烟消云散。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有三分之一的准时赴约,坐在繁华的市中心,那家举世闻名的饭店里,还有三分之一在大门口徘徊,想要亲眼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大人物,当然,还有最后的三分之一,他们根本就不信什么酒会。他们咒骂着,把那封信撕得粉碎,然后丢尽了火炉里烧得一干二净,喝上两口威士忌,上床睡觉去了。当天七点半的时候,凡尔纳饭店的就已经门庭若市,比过节都要热闹。
晚上八点整,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了饭店门口,在万众瞩目之中,艾伯特从马车上缓缓走下,所有人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他们原本以为“莎拉”一定是位娇羞的公主,某位深闺之中穿着纱裙的女孩,或是某位落落大方的中年妇人。没有人想到,到场的竟然是个如同绅士般的男孩。在他乘坐的马车之后,又陆续驶来了六辆马车,罗拉带着其他孩子,花了十分钟,才将所有的红酒全部搬下了车。
在晚宴开始之前,他先热情洋溢的说了一段致辞:今晚,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我的宴会,你们之中,可能有很多人怀疑,所以,在一开始,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做黑玫瑰(Blackrose),父母早年死于火灾,我和我的兄弟死里逃生,继承了家里的产业。今天让各位来这里,主要是让各位捧个场,我打算今年,在伦敦开一百家酒馆。听到这里,大厅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善意的笑容,他们都真心的祝福这个孩子。
自从他的致辞之后,再也没有人质疑他的身份,在他们眼里,那个瘦弱的男孩,俨然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去,宴会开始了,艾伯特请来了全城最知名的乐手,顿时,大厅里充满了欢快的爵士乐。艾伯特不断和那些人交流,讨论的,大多是他的家族,和如何酿造上好的红酒。好在他从父亲那里学到很多,虽然不能独自完成酿酒的工艺,但足以让那些贵族信以为真。总之,他们度过了轻松且愉快的一晚。
仅仅一夜,一个不存在的名字竟然家喻户晓,黑玫瑰在这座城市流传开来,那三分之一没有到场的人,但最后也只能后悔自己的选择。第二天天还没亮,这里的每一家饭店,酒馆,就受到了一箱红酒,里面还被放进了一张字条:请尽情享用。正当所有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时候,艾伯特正在忙碌的准备着,带着他的朋友们,他们开始打理荒废的果园,原先的红酒已经足够他们生活整整一年。
这座庄园从那时起,又变得焕然一新,像是重获新生一般。每个人都有自己该干的事情,生活似乎就此回到了平静。靠着卖酒赚来的钱,原先这些贫穷的人们,开始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可人们口中关于黑玫瑰的议论,却没有就此停止,那晚之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孩子,他们只知道,那个神秘人一定是昼伏夜出。每天早上,每家店都会准时的收到货品,按照纸条上写的,空瓶子会被装在一个纸箱子里,酒瓶里则塞满了钱。
曾经有人尝试过,没有按照纸条上说的那么做,结果,在当天的午夜,那家店的门口就被人泼满了血浆,那些人神出鬼没,一定是临走时留下了另一张空白的纸条,第二天,那家店的老板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吓得差点摔倒在地上。虽然他又一次收到了今天的红酒,但他再也没有胆量,于是在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按照那些人说的,在酒瓶里装上货款,并补上从前所欠的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