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娱乐圈之公司倒闭三百遍 第585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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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其实觉得这样的广告片拍不拍都行,她也不指着卖几张照片过日子啊。

  但方芳也赞成她“忙”起来。

  这样她就有理由不去参加各种宴会和见面会了啊。

  公司替她接工作了嘛,那艺人肯定还是要配合公司啊。

  为了保护她,这个她懂。

  但真的有很危险的事吗?

  换酒店后,唐希带着两个助理先回国了,留下来的只有孔泽兰和路露,再带着三个男助理。她的行李也先托运了一部分回去。

  她问孔泽兰是不是真有事。

  “跟我说一说啊,让我心里有个数。”她说。

  孔泽兰:“韩国有个经纪公司想签你,压力现在全在大露哥身上了。”

  因为之前表现的是路露能决定她身边所有的事,所以经纪公司把劲全使在路露身上了。路露发现不对后,也没暴露出来,一直自己硬顶着。

  现代社会不是武斗是文斗。她经过嘉世公司的卖身契合同,对韩国经纪公司能使出什么招也是心里有数。诚然,她可以躲回国内,但是韩国公司如果真逼她或路露签下一个合同,里面有违约条款的话,哪怕她立刻躲回国内了,韩国公司在韩国国内起诉也是有用的,到时韩国法庭判她违约付钱,她本人不在韩国也不要紧,她在韩国的收入都可以被依法没收;她要是想反诉合同不合法,就必须到韩国来,她要是不管这个合同,那她以后就要躲着韩国走,一旦在韩国海关入境,海关查到她身上背着官司,有欠款未了结,再加上逾期的罚金之类的,可能不许她过境,也可能会有别的处罚,最大可能是扣住拘留,只有交足了罚金和违约金后才能离开。

  她自己可以不来韩国,可她拍的广告、电影,如果也在韩国遭到禁令或抵掉呢,对请她的人来说,这就是成本,那就很可能会不请她了。

  很多国内的明星演员明知道自己签的合同不合理,为什么不干脆不管合同不理它呢?因为违约责任是他承担不起的。公司拿着合同只要告,违约金就必须付,没钱或拖延不给,就会影响生活的方方面面,因为此时你违反的不是跟公司签的合同,你违反的是法院的判决,那处罚你的不是公司,而是国家机器。

  她如果真被逼签了韩国经纪公司的合同,大不了付违约金,因为她付得起。要是不愿意付,大不了不来韩国,因为她可以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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