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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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岁那年,阿臻说他不想我做他男友了,他想和我结婚。

  那天我下班的路上从花房买了几束白百合打算插在他的画室作为装饰,但是回家以后他抢走了我的花,对我说:“我们结婚吧明承,我觉得我们应该给彼此换种称呼了,我本想等你来说,但是你也太耐得住性子了。”

  这给我带来了莫大的惊喜,一瞬间,仿佛世界上所有的美妙之处都在我的眼前绽放。

  那天我急不可耐地连夜跑了好几个城市,天亮了才勉强买到一个尚且能看的钻戒向他求婚。

  他笑我的戒指钻石太大像暴发户,让我结婚时一定要挑一对好看的,但尽管这么说,他还是让我给他戴上了。

  他的手很美,手指白净修长如葱玉,小指上沾了一点天蓝色的油彩,无名指上钻石闪耀,美得像他创作的油画。

  我握在手中能感觉到他温凉的皮肉和关节处匀称的骨骼。

  我情不自禁吻上他的手背。

  在两家人坐在一起商量完了结婚的事宜之后,我们将近十年的恋爱长跑也终于要走向了尾声,我开心了很久,那段时间真是逢人便要说我要结婚了,希望您来参加我的婚礼。

  他们收到我的邀请无不殷切祝福的,说一些祝我和爱人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话,有一些能言善辩的说起话来更是好听。

  我知道他们有求于我,所以哄着我,但是我很爱听。

  那些我在别人的婚礼上听过几百遍的祝福语,到了我自己身上我觉得格外悦耳。

  所有的事都按部就班的进行,好似一切都在向好的发展。

  我和阿臻一起买房子,一起装修我们的婚房,准备新婚需要的各种东西,品尝各类喜糖,一起写结婚的请帖。

  一起进行婚前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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