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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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把书翻了个遍,没有结果。我们对箱子又检查了一遍,还是没发现什么。突然,有个地方衬里有点松,上面被割了一刀,我用手摸进去,抓出三张纸来,其他什么也没有。第一张纸上只写着一堆地名,标题是“到藏金潭去”,下面的地名是:

  堪萨斯城,堪萨斯河,共和河,法国人支河,派恩布拉夫,巢穴峰湾,伊农山/楚柯河湾,约纳湖/拉勒米河,药弓河,帕拉特河,甜水河,太平湾,大沙思地湾,弗里蒙特山峰,藏金潭。

  第二张纸是一张支票,上面写着5000美元,出具人是弗朗肯·雪伯特,接受人是爱米尔·拉艾特。

  第三张纸很重要,上面写着这样一些文字:

  供认词

  我,爱米尔·拉艾特,在此立誓,前天下午3点,我用我的枪把农场

  主桂·法纳尔打死了。我承诺,在出示这一供词时向检察官承认这一谋杀

  事件,决无反悔。

  爱米尔·拉艾特

  斯蒂维勒

  从上面的日期看,立下誓言还不到一年。作案人的名字使我想起了我的音乐老师,一位年迈可爱的圣诗教堂乐师,他还印发过我写的圣歌。他的儿子在美国,名字就叫爱米尔·拉艾特。当然,这只是一种巧合而已,没有理由来确定写这些字的人就是那位圣诗教堂乐师的儿子。

  是什么促使他以书面的形式写下这个供词的?那位接受供词的人有什么理由要他作这样的供词并又放弃去指控这件谋杀案的呢?现在手里拿着这张纸的人,也就是这位牧师,是不是就是这个人呢?如果他是,那这个主意好不了。也许爱米尔·拉艾特没办法,只得拿这张支票去堵证人的嘴。但也可以这样设想,那位支票出具人弗朗肯·雪伯特和牧师是同一个人,这位卖书人一定有另一个名字。

  温内图以探询的眼光看着我。当我把这三张纸藏起来时,他问道:

  “我们拿着这几张纸?”

  “是的。”我回答道,“一张纸上说了去的方向是藏金潭,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另两张对我们来说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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