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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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柄见岁笙坐在没有靠背的长凳上,并没有绷直后背面露一丝紧张,只是随意的但不弓背的坐在那,等待他开口介绍这家店铺的情况,心里对这个年轻人多了几分考量。

  范柄也不卖关子,直接了当的将店铺的现状交代了干净:

  “店铺上下两层,上面住人,下面开店,面积一样,加起来正好一百平,买下只需要一万,在这个地段买下这么大的店铺,你绝对找不到第二家。”

  岁笙点头:“所以,有什么其他条件?”

  捡漏是不存在的,必然有什么其他苛刻的条件在,不然这么低的价格,哪能等到她来买。

  倒是范柄听她这么说,心里泛出了一丝希望,或许她真的能买下这间饭店:

  “如果你要买下这家店,就必须和我们范家四人签订合同,一年内不能解雇我们任何一人,且一年内只能做餐饮的生意,工资待遇和之前一样。”

  说罢,他递来一份边角发黄,但没有一丝折痕的合同,看得出主人对它十分珍视。

  岁笙双手接过,细细看过上面的条款,也明白了店铺这么优厚的条件,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成功转手。

  这范家叔侄四人竟然在这家店里占着股,也就是店铺每月赚多少,都要分走百分之八。

  百分之五由作为主厨的范柄所有,另外三点分别属于范五三人。

  这样的制度在股份公司中很常见,但只是小门小户的店铺,很少有人能容忍自家的店,却让手下的员工分一杯羹。

  岁笙看着手印和红章下的入股年份和金额,早在十年前,范家就和崔家一起经营着这家饭店。

  按照上面的占股,范家原本该有百分之三十,但因为后面范家子侄投靠,占据了二层的使用权,占股缩减。

  同时在重新签订的合同上,崔家一方的合伙人也换了名字,岁笙看着有些眼熟的名字,一时有些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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