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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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大区指导部部长西蒙(摩泽尔兰德大区)。

  6、大区指导部部长比尔克尔(西马克大区)。

  7、大区指导部部长瓦格纳(巴登-阿尔萨斯大区)。

  需要补充的劳动力由邻近的大区提供。现规定:由埃森大区向北威斯特法伦大区,由杜塞尔多夫大区向北威斯特法伦大区和南威斯特法伦大区,由科陋亚琛大区向南威斯特法伦大区,由摩泽尔兰德大区向库尔黑森与黑森-拿骚大区,由西马克大区向下弗兰肯大区,由巴登—阿尔萨斯大区向符腾堡大区提供劳动力。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规定劳动力的数额),由各大区指导部部长之间直接商定。

  三、全部工事的纯军事任务,由陆军装备主任兼后备陆军司令根据国防军统帅部/国防军指挥参谋部的指令处理,西线阵地指挥参谋部应予以协助。西线阵地指挥参谋部同时还负有军事任务:构筑和保护从特里尔到瑞士边界这段在西线壁垒前面的西线阵地。

  在西线阵地指挥参谋部的领导下,负责进行军事任务的有:

  1、驻荷兰国防军司令。他负责从艾瑟尔湖到内伊梅根这一地段。

  2、第6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

  3、第12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

  4、第5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上述三个司令部负责各自的军区。第6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另外还负责从内伊梅根至鲁尔蒙特这一地段。驻荷兰国防军司令在负贡处理此项任务时,归陆军装备主任兼后备陆军司令指挥。

  四、对工事构筑的指示,随后另行下达。

  五、帝国劳动队司令将把帝国青年义务劳动队派往受领了工事构筑任务的大区,供各大区指导部部长用于构筑工事。将工事移交给国防军的期限必须遵守。

  六、征募民工是驻荷兰占领区帝国特派员、帝国部长赛斯-英夸特博士和各大区指导部部长的任务;使用民工是驻荷兰占领区帝国特派员、帝国部长赛斯-英夸特博士(在其地段内)和受领了工事构筑任务的各大区指导部部长的事情。对民工(包括参加工事构筑的托特组织的人员)的管理和后勤补给,也由他们负责。

  七、托特组织在工事构筑方面的使用:

  根据驻荷兰占领区帝国特派员、帝国部长赛斯-英夸特博士和各大区指导部部长与托特组织直接达成的协议,托特组织负责提供必要的工程机械和在工程作业时进行业务监督。工事构筑仍由有关的大区指导部部长负责,托特组织地段办事处作为技术服务部门应经常到他们那里协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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