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3)
一、为加强德意志湾的防御,我命令:
1、在从丹麦到荷兰边界的整个海岸上,以及在迄今尚未构筑工事的北弗里西亚群岛和东弗里西亚群岛上,构筑工事。(计划A)。
应使已构筑了永备工事的岛屿具有充分的防御能力。
2、应勘察好地形,应准备好各种措施,以便能在短期内,以丹麦边界为起点,在离海岸约10公里的后方修筑第二道阵地;大体沿德国-丹麦边界的走向修一道阻击阵地;在威廉皇帝运河 [ 译者注:现为联邦德国北部的基尔运河。 ] 以北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地区修筑另一道阻击阵地。此外,由驻丹麦国防军司令负责在德国—丹麦边界以北地区勘察和修筑若干道东西走向的阻击阵地。
二、工事构筑工作由大区指导部部长考夫曼负责领导。为此,他可以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也可动用托特组织。
三、纯军事任务,由北线海军总司令根据国防军统帅部/国防军指挥参谋部的指令处理。他是负责防守德国北海海岸的国防军司令。
在该司令的领导下,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遂行军事任务。
任务:
1、勘察整个阵地体系(包括确定物资需要量),确定永备工事和野战工事的位置,计算出足以担负整个防御任务所需要的守备兵力。
2、具体地确定阵地的战术走向。
3、规定各个地段工事构筑的先后次序。
4、根据战术和技术经验以及所掌握的工具,确定工事构筑的方式。
为此,除了已有的第3勘察指挥部之外,还必须由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再组建若干个勘察指挥部。勘察指挥部由各兵种的军官组成。这些军官由陆军人事局分配给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
构筑工事所需要的工程兵指挥部由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负责组建。
在德意志湾地区使用的海军要塞工程兵,在这一地区遂行上述任务时,归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指挥。
↑返回顶部↑
1、在从丹麦到荷兰边界的整个海岸上,以及在迄今尚未构筑工事的北弗里西亚群岛和东弗里西亚群岛上,构筑工事。(计划A)。
应使已构筑了永备工事的岛屿具有充分的防御能力。
2、应勘察好地形,应准备好各种措施,以便能在短期内,以丹麦边界为起点,在离海岸约10公里的后方修筑第二道阵地;大体沿德国-丹麦边界的走向修一道阻击阵地;在威廉皇帝运河 [ 译者注:现为联邦德国北部的基尔运河。 ] 以北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地区修筑另一道阻击阵地。此外,由驻丹麦国防军司令负责在德国—丹麦边界以北地区勘察和修筑若干道东西走向的阻击阵地。
二、工事构筑工作由大区指导部部长考夫曼负责领导。为此,他可以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也可动用托特组织。
三、纯军事任务,由北线海军总司令根据国防军统帅部/国防军指挥参谋部的指令处理。他是负责防守德国北海海岸的国防军司令。
在该司令的领导下,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遂行军事任务。
任务:
1、勘察整个阵地体系(包括确定物资需要量),确定永备工事和野战工事的位置,计算出足以担负整个防御任务所需要的守备兵力。
2、具体地确定阵地的战术走向。
3、规定各个地段工事构筑的先后次序。
4、根据战术和技术经验以及所掌握的工具,确定工事构筑的方式。
为此,除了已有的第3勘察指挥部之外,还必须由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再组建若干个勘察指挥部。勘察指挥部由各兵种的军官组成。这些军官由陆军人事局分配给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
构筑工事所需要的工程兵指挥部由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负责组建。
在德意志湾地区使用的海军要塞工程兵,在这一地区遂行上述任务时,归第10步兵军副军级司令部指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