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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虽然她和刘心铭的座位分开了,但每天放学都会留校自习,再加上彼此的公车是同一条路线,两人放学时常一起回家。

  「不要犹豫了,去告白吧。」

  说这句话的是丁巧琦。

  升上高三后,每到假日她都会和丁巧琦一起在补习班唸书,两人相处的时间自然比以往要多。

  听完予寻的恋爱烦恼,丁巧琦几乎是想也不想,直接说道:「你们每天放学都搭同一班公车了,我保证他也一定对你有感觉,赶快去告白,不要浪费时间了。」

  「可是我们是高三耶?」予寻用筷子戳了戳碗里的贡丸,声音扁扁的。

  「就因为已经是高三了,所以才更要把握时间啊!你们快毕业了耶,能相处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这又是丁巧琦为她所詬病其中一个的地方。一向视读书第一,认为社团活动是浪费时间的丁巧琦,却将恋爱摆在了比唸书更高的位置。

  「那假如我告白了,但他其实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怎么办?」予寻苦着一张脸,依旧没有什么胃口,「我们不是连朋友都当不成了?」

  「男女之间本来就不可能有纯友谊,而且这样你就可以专心唸书了,不用再东想西想了,不是很好?」她说得理所当然,「直接告白吧。」

  「又不是你去告白,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说出口。」予寻望着热气蒸腾的汤碗,难耐地叹了口气。

  然而,高三的确不是个问题。

  也许正如丁巧琦所说,正因为快要毕业了,所以周围出现了好几对情侣。虽然不是在班上,而是高一或社团的同学,但都有志一同地在这时候谈恋爱,仍令予寻不得不在意。

  彷彿正因为生活只剩下了唸书,于是恋爱就这么自然而然走了进来,为枯燥的高三生活点缀些春风的色彩。

  听了丁巧琦的建议,予寻也很仔细想过告白这件事,她没有勇气亲口表白,也不想用写情书这种会留下证据的方式。左思右想,她竟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法,而且只有她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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