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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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延嗣见了胡人,就似见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顿时双目赤红,手里的虎头乌金枪一挺,催马向着厮杀声的方向奔去。

  小股异族骑兵,少则百余人,多则两三百人,并且异族天生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不可小视。

  刘辩唯恐异族骑兵杀害雁门百姓,顿时命令道:“再兴,你速领一千骑兵,前去剿灭异族游骑!”

  “是!兄弟们,跟我走!”杨再兴当即领命,带着一千骑兵迅速向厮杀之地赶去。

  刘辩也催动马匹,在三万大军的保护之下,向着战场而去。

  第八十一章 以死捍卫

  只见那片田地最外围,是一块无法耕种的沙石地带。

  数百名大汉百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与乞丐相差无几。其中,青壮,女子,老人小孩都有。最大者年过百半,年纪小者乃七八岁的幼童。

  这些百姓现在田地的最前方,青壮将老人小孩女子护卫在身后。有的手里拿着长矛,有的拿着锄头,镰刀,还有的拿着木棍。

  这群大汉百姓都是怒目看向不远处前方呼啸而来的数百异族游骑。

  河套一地,已经被匈奴,羌人,鲜卑等占领。这些人就在河套等地定居下来。多年下来,河套之地,已经是形成了三族杂居,彼此不分。

  只有在更北方,各个异族才将种族之别分得更为详细,甚至有领地之别,若是越界,则会视为种族侵犯。

  这数百异族游骑,身上都是披着皮甲,异族最多的就是牲畜,对于毛皮却是不缺。不过异族的制作工艺较之中原大地有天壤之别。虽然人人都有皮甲,但却制作的相当简陋。

  而且每个异族的兵器也不是统一,有的用枪,有的用长矛,有的用弯刀。

  但尽管如此,却有一股野蛮恐怖的感觉扑面而来,那奇异的服侍,野蛮的打扮,以及长期食肉,所长成的高大身躯,骑在马背上,就给人一种不可力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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