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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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有一天,我也不知道哪根筋出了毛病,就想写一本小说了。于是,我在书桌前搓了搓手心的汗,小心翼翼地戴上了眼镜,一口气写了三千个字。我很兴奋,端起蜡烛把此文从前到后看了好几遍,觉得这下人生不再迷茫了。

  当时,我完全没注意到我用了第一人称的视角。直到发到了网上,有一位读者给我提醒,说你怎么用了第一人称,很多人不爱看的,会仆。我半信半疑,于是内事不决先问了百度,有很多人提了看法,我都一一记录在案;外事不决又去问了谷歌,老外倒是没什么意见,他们更喜欢个人英雄主义。

  最终,我还是决定用第一人称。因为,其实很多书都是第一人称,我不算是小白鼠。例如大火的《鬼吹灯》、《盗墓笔记》,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挪威的森林》、《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原谅我红尘颠倒》、《尘埃落定》、《江山如此多娇》……国外很多名著都是第一人称视角,例如我最喜欢的《简爱》。

  例子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但为什么也有很多读者不喜欢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呢?我觉得,可能连很多读者自己都不太明白,只是觉得看我这种非著名作者的书会不舒服。你一个写网文的,玩什么第一人称啊?这样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

  首先,第一人称视角很考验作者。它有很多天生的局限,例如不能开启“上帝视角”,你要是不小心被人一黑砖拍晕了,这故事就没法讲了。另外,你也不知道别人心里在想什么,无法满足读者的“窥私欲”,天下大事别人不说你和读者两眼一抹黑。所以,需要作者用更细腻的文笔去诠释细节,更圆滑的叙事手法去转成,更好的逻辑去叙事,更……请相信写到此处,我也得出去抽根烟。

  其次,第一人称视角很考验文笔。我在上面列举的那些书,都是大神的书,他们的文笔经历了万千读者的验证。但好在,一开始他们跟我一样都是小白——这句著名的论述时常给了我信心。为什么考验文笔呢?因为有一种读书的感觉叫做“违和感”,你既然用的第一人称,例如装逼打脸这个事很麻烦,一不小心就装成了傻逼,让读者服了剧毒就再也江湖永不相见了……让读者代入感很深,但又很反胃,这事就悲剧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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