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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事情就解释得通了。

  一直难以理解,明明将所有被害人脱光衣服,为什么她们竟然全都没有被侵犯的痕跡?

  兇手是男性的话,这确实难以想像;可是,如果是女人的话,就完全说得通了。

  最近的两名受害者,也都是被外物,例如按摩棒--而不是性器官--侵入其性器。

  如果是女性犯案,当然只能这么做,她们毕竟没有男性生殖器。

  她想起了赫曼说的话,兇手很可能是两人合作。

  两名兇手都是女性?她不确定,或许,也有可能是一男一女吧?不过,感觉起来,确实其中一人是女性的机率很高。这将大幅改变查案方向。

  对了,讲到赫曼的话……他还说了什么?

  犯案动机。兇手杀人的原因需要调查。

  为什么呢?这些案子究竟为什么会发生?

  她闭起眼,回想兇手挑选受害者的条件。

  与女人发生关係的女人……

  「……曾经,被伤害过?」

  兇手,是不是曾经被这样的人伤害,或者自认为被伤害过?

  因为某种类型的人伤了自己,日后成了专挑这类人下手的杀人狂,这样的先例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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