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封信:关于皮埃德拉与穆斯苟洞窟 (11) 圣女骑士(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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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种话当然不能明说。我当时用了两个藉口,其一是相较于快速升级,我更倾向于稳扎稳打锻鍊自己的剑技,其二则是俗话说的「无功不受禄」——如果是要立即对鎚尾龙蜥採取行动,我虽然实力有限,但也绝对愿意贡献一份力量;可既然巡逻队的目标是要防范龙蜥未来可能的危害,那我就没有加入巡逻队的理由。因为我毕竟不是当地人,一旦达成了变强的目标,我始终是要离开这里的,这也就是说,在危害发生时,我可能人已经不在塔比斯了,自然也就无法帮上什么忙。

  我的拒绝,让原先以为可以和我一起加入巡逻队的艾琳顿时乱了方寸。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戴奥朵拉,几经挣扎之后才囁嚅着吐出了几个字,「如果⋯⋯如果阿榭洛不加入的话⋯⋯」

  虽然艾琳的话并没有说完,但听她的言下之意,显然已经决定要与我同进退,这让一心阻止她加入巡逻队的我安心了不少。可出乎我意料的是,我的那番推託之词反倒带给了莫斯特拉尔一丝灵感,那就是「当地人」和「变强」。

  以公会的立场,在经费有限的前提下,巡逻队通常只会聘请能够成为即战力的对象;若不是有那场救援行动在前,戴奥朵拉招揽我和艾琳入队,其实是不合规矩的。但是,如果不是公会呢?

  「阿榭洛、艾琳,」他喊着我们两人的名字,偷偷瞄了马努埃尔一眼,然后试探性地问道:「你们之前不是有在公会登记组成队伍吗?你们有没有想过,要怎么经营这个队伍?」

  「经营?」我和艾琳异口同声地问道。当时我们完全不懂「队伍」究竟代表什么,还以为那只是人与人之间建立伙伴关係、约定共同行动的官方纪录。即使是在登记组队之后,我们每天除了将自己狩猎到的素材卖给公会之外,既没有承接过任何委託,也从来没使用过队伍的名号,所以自然听不懂他的问题,也就更猜不到他脑中转的念头。

  而在莫斯特拉尔后续的解说中,我和艾琳才逐渐了解关于「队伍」的各种细节,其中比较重要的不外乎四点:

  第一,「队伍」可以用团队名义承接委託或进行买卖。

  第二,不论收购还是委託,公会都只会用现金和个别狩魔者都进行交易,但只要曾经用「队伍」名义承接委託,公会就会为其开设「队伍」专属帐户,将团队报酬存在里头。

  第三,虽然所有队员都可以查看帐户,但平时仅有队长与队长特别指定的队员可以支领;而在特殊情况发生时(比方队伍解散或队员离队),公会则会按人数比例,从中提领相应的金额支付给离队的队员。

  第四,同时也是最关键的一点——除了公会自行发佈的委託之外,个别狩魔者在承接委託时,由于公会必须承担任务失败时的赔偿责任,所以当委託人出资向公会提出申请后,公会只会拿其中的一部分作为报酬,向狩魔者发佈委託。但只要「队伍」在公会开立了帐户,就相当于以自身资產在公会设了担保,所以「队伍」可以透过公会直接承接外部委託,不用被公会从中再赚一手。

  说到这里,l,我想你应该也发现了,从狩魔者的角度来说,「队伍」这个制度可以说是为了「委託」而存在的。由于我和艾琳向来把「收购」当成主要的财源,即使听了莫斯特拉尔的说明,一时间还是不明白他突然提起此事的用意。不过就算我们没有听懂,在一旁的马努埃尔和戴奥朵拉可是马上意会了过来——

  虽然是在公会註册登记,但「队伍」依然是狩魔者自发组成的团队,并不是隶属于公会的编制,自然不会存在指挥权到底归属公会或当地政府的问题。而透过「队伍」的名义,我们一来不受「巡逻队不得与狩魔者争利」的限制,可以继续透过委託与收购,自由地与公会进行交易,二来还可以直接承揽政府的委託,不必被公会抽成,站在领主的立场,也就不会有「拿政府的经费帮公会养人」的争议。

  况且,正因为「队伍」不受公会指挥,不仅没有「即战力」的问题,也没有「预算」与「员额编制」的规范,所以就可以针对当地人才的招募和训练进行长期规划;对塔比斯领而言,未来想要有能力与龙蜥和平共存,这样一个组织的存在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

  「这倒是个好点子呢!」戴奥朵拉眼睛一亮,「如果你们能在塔比斯找到同伴、组建一个强大的队伍,那即使阿榭洛有一天真的要回去帝埃尔拉,艾琳也可以继续带领其他人一起守护塔比斯,这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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