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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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氛瞬间冻凝,似乎可以听到每个人的心跳。

  玉珊羞愧到了极点!声音似有似无的回答:「是。」

  底下又是一阵譁然!

  辩方律师趁势再问:「你是否和被告曾经交往过?」

  检察官听后又是一愣!但还是毫不思考:「抗议!抗议..」

  不等检察官说完,法官直接否决:「抗议无效!」

  玉珊的头更低了,低到已看不到脸,颤抖的说:「是。」

  辩方律师问完了,检察官也彷彿被刺了两刀。因为吸毒及和谢添帅曾经交往过,这都是他不知道的事,瞬间像洩了气的皮球,完全无力招架。最有把握的证人却变成最致命的武器,当然也没啥好问了。

  到目前为止,明显检方已居弱势。但辩方可没因此作罢,律师请出了自方的证人,可忻口中的学姊名叫柳媚。她确实是玉珊的学姊,也和玉珊同科系,交情也很好,既然会做辩方的证人,当然是辩方律师认为有利于被告。柳媚的陈述内容大概是说:她受玉珊之託,偕同可忻的男友谢添帅,并坐他的车一同去接可忻,准备一起去唱歌..说词大致和辩方律师刚开始陈述的没有什么不同,但她的出现却更证明了被告与被害是男女朋友的关係。

  「她说谎!」可忻按捺不住委屈的嘶喊着。

  庭内又是一阵骚动!但马上就被槌静了。

  宇骏浩哲父子俩是又心痛又愤怒的咬牙切齿。

  检察官曾经侦讯过柳媚,她的証词毫无破绽,所以当然不愿她出庭,如今只能强作镇定,短暂的细心思考,小心翼翼地问着:「前位証人说我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完全不认识,而你却说两人是男女朋友,是否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辩方律师站了起来:「抗议!抗议检方对证人说的事实作出提问。」

  事实?什么时候柳媚的说词就一定是事实?检察官迫不及待地要反驳,但还没开口就听到法官说:「证人可以不用回答此问题。」随即又对检察官说:「检方的证人有毒癮,说词也不可完全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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