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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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不当怕而怕,必有当怕而不怕者矣。

  18.战事之要,不战则已,战则须挟全力;不动则已,动则须操胜算。如有把握,则坚守一月、二月、三月,自有良方。今日之人,见敌即心动,不能自主,可戒也。

  19.古今战阵之事,其成事皆天也,其败事皆人也。兵事怕不得许多,算到五六分,便须放胆放手,本无万全之策也。(以上胡语)   蔡按:勇有狭义的、广义的及急遽的、持续的之别。暴虎冯河,死而无悔,临难不苟,义无反顾,此狭义的、急遽的者也。成败利钝,非所逆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广义的、持续的者也。前者孟子所谓小勇,后者所谓大勇、所谓浩然之气者也。右章所列,多指大勇而言,所谓勇而毅也。军人之居高位者,除能勇不算外,尤须于毅之一字痛下工夫。挟一往无前之志,具百折不回之气,毁誉、荣辱、死生皆可不必计较,惟求吾良知之所安。以吾之大勇,表率无数之小勇,则其为力也厚,为效也广。至于级居下僚(将校以至目兵),则应以勇为惟一天性,以各尽其所职。不独勇于战阵也,即平日一切职务,不宜稍示怯弱,以贻军人之羞。世所谓无名之英雄者,吾辈是也。

  第六章 严明

  1.古人用兵,先明功罪赏罚。

  2.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

  3.医者之治瘠痈,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羸兵,盖亦当为简汰,以剜其腐肉者;痛加训练,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则武备之弛,殆不知所底止。

  4.太史公所谓循吏者,法立令行,能识大体而已。后世专尚慈惠,或以煦煦为仁者当之,失循吏之义矣。为将之道,亦法立令行、整齐严肃为先,不贵煦妪也。

  5.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6.九弟临别,深言御下宜严,治事宜速。余亦深知驭军驭吏,皆莫先于严,特恐明不傍烛,则严不中礼耳。

  7.吕蒙诛取铠之人,魏绛戮乱行之仆。古人处此,岂以为名,非是无以警众耳。

  8.近年驭将失之宽厚,又与诸将相距过远,危险之际,弊端百出,然后知古人所云作事威克厥爱,虽少必济,反是乃败道耳。(以上曾语)

  9.自来带兵之将,未有不专杀立威者。如魏绛戮仆,穰苴斩庄贾,孙武致法于美人,彭越之诛后至者,皆是也。

  10.世变日移,人心日趋于伪,优容实以酿祸,姑息非以明恩。居今日而为政,非用霹雳手段不能显菩萨心肠。害马既去,伏??龙不惊,则法立知恩。吾辈任事,只尽吾义分之所能为,以求衷诸理之至。是不必故拂乎人情,而任劳任怨,究无容其瞻顾之思。

  11.号令未出,不准勇者独进;号令既出,不准怯者独止。如此则功罪明而心志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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