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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迷糊地睁开双眼,呢喃:「还要⋯⋯」

  那时我想,操,精尽人亡也无所谓了。

  后来我们精疲力尽地倒在地上,旅社被我们弄的一片混乱,狭窄房间内,空气中都是汗味和体味,说不上多好闻。他仍然黏在我我胸口不肯松手,我有种错觉,他彷彿回到八年前那个不諳世事的小男孩,可怜兮兮地乞求我的怜爱,又脆弱、又坚强。

  我在狼籍的房里点起一支菸,黑夜来临,这小小的橘红火光,是昏暗之中唯一能看见的光明。烟雾弥漫,我觉得眼前的小灰也跟着模糊几分。

  他问:「哥哥,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好可怜,声音都喊哑了。

  「因为你可爱。」

  「正经点。」

  我笑了,诚实以告:「不知道。」

  「可能是你实在太可爱、或是你让人想照顾你、让人心疼也让人抓狂,也可能是因为我也想去你说的那些青山绿水⋯⋯

  我想成为你另一隻眼,另一边耳,和你共用一颗心脏。我在你眼底看见一片绿洲,一片草原,我想和你一块儿流浪。你是船锚,你那双小手紧紧抓住了我,在我四处漂泊、像个浮萍游荡世间的时候,你紧紧抓住了我——」我笑着拥他入怀:「然后我就再也不想离开了。」

  我问他:「这样的回答满意吗?」

  「够好了。」他低低笑着。

  菸烧到尽头,他哑着声开口:「哥哥,你说过北美洲有一种生命週期最长的蝉对吧?在土下蛰伏了十七年,才破土而出,往后只剩三十日的生命能翱翔。」

  「真亏你还记得。」哥哥好欣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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