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併桌前先徵求对方同意很难吗?(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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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起床了没?别忘了今天说好要到我家吃饭啊。我已经准备好一堆蜡烛了,就等你把我妈的生日蛋糕带来了。』

  小林没听到对方的回应也没觉得奇怪,可说是习以为常了,在他看来off愿意接通电话他就很感激了。

  『还有...』,小林还想接着聊几句,就听到off如往常冰冷的回:『恩。』

  嘟嘟嘟...,连句再见也没说的又被掛电话了。

  小林无奈地收起手机,看看天空装作不在意,下秒突然对着正在浇水的植物生气:「你就当我好欺负是吧,一天天的掛我电话!就知道掛我电话!你个大坏蛋!」

  另一头,off正忙着整理行李。

  这趟回国前,两人已经将研究所的毕业论文提交,接下来有整整一个月的假期。

  假期前半个月off基本上还是天天往夜店跑,后半个月早在回国前就与小林商量好,会先借住在小林家,一方面是因为小林父母的热情邀约,一方面是他对现在糜烂的生活厌倦了,便同意到他家做客,到时候还能一起回学校。

  当然他还能趁机在b市找寻“小朋友”的身影。

  其实off前半个月的行程都差不多,早上预习博士学程的教材,下午和pm鬼混,顺便继续那勾引pm女友的计划,直到晚上快十二点,他才有放松时间。

  洗漱完,约莫凌晨一点,off便会从所在的a市开一个多小时的车到b市,只为了去小潘常去的那间夜店。

  他不入舞池跳舞、不与人碰杯、也不回应谁的邀约,只是找了个不显眼的角落喝着酒搜寻着小朋友,却一次也没再让他遇见。

  直到偶然听到有人提及小潘带着人马在d市夜店做的事情,他才知晓那小朋友的名字和不再来夜店的原因。

  原来是又和前女友復合了呀...。

  居然还醉到以为那晚是前女友送他回家的,果真一点也没记起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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