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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正是那时,大学毕业后的她多花了一年才考上研究所,他俩在二十三岁那年同时回乡,好死不死碰个正着。

  分明同年纪,一个京大硕毕拿了一份人人称羡的offer,一个才刚踏入菸酒生的悲戚行列,这样的差距,真叫人不胜唏嘘。

  郑襄元记得,记得非常清楚,那是一个燠热的盛夏,她拖着厚重的行李回家,狼狈地从其中一个提袋底部捞出钥匙串,拿起其中一把插入钥匙孔里。

  向左转,卡住。

  向右转,依然不动。

  焦躁到足以让人原地爆炸。

  可是不能炸,只得深吸一口气,暗自告诫自己要忍耐。

  阳光照在头顶上,背后满身汗,她挤出最后一点耐心,一把钥匙一把钥匙尝试,可天不从人愿,非常衰小的试到最后一把。

  与此同时,许久不见满身光环的芳邻揹着一个侧背包,优雅地从她身后路过,单手一提一扭,啪搭一声,与她同一时刻打开家门。

  她本是打定主意要把这傢伙当作背景板视若无睹的,这栋公寓这么小,小到早有无数邻居对她一顿描述这傢伙的宏伟事蹟,讲得彷彿能就地登上月球似的,她又不是自虐狂,干啥自取其辱。

  无奈此情此景,对比她的狼狈不堪,他的浑身清爽特别气人。

  她忍不住脾气,偷偷地、恼怒地扫了他一眼。

  而他分明头也不回,专心地盯着面前的钥匙孔,嘴角却是微微一勾。

  开口就是一句,「郑襄元,许久不见,脾气还是差得没长进呀。」

  依旧是讨人厌的观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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