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武皇第一女官 第537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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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自圣神皇帝登基,尤其是镇国公主为皇储后,这种《户婚律》里的继承制必然要改的。

  曜初对于‘改’‘创’这两个字可从来不陌生。

  母亲已经给她做了太多的示范。

  这种继承制,当然由她上书要求改制,更名正言顺,于她也更有助益——若是不改这条户婚律,她这个由嫡长女继承的世上最大的爵位,还违法了呢!

  曜初:那不行,长辈们从来教育她,哪怕是皇帝的女儿,也要遵纪守法。

  而此时,她既然违背了继承法,那就只好……把继承律法改掉。

  不过,这条律法的改动,曜初还是很慎重的。

  只是先让女儿有了袭爵的权利,而并没有规定女儿的袭爵优先权——

  若一下子迈的步子太大……曜初并不惮于以恶意揣测下人性:如果规定女子继承优先,譬如嫡长女若优先于嫡长子,那么,会不会许多内心不认同这条律法的公侯伯爵家,忽然就‘生不出’女儿,或者女孩们忽然就容易‘生病夭折’了?

  只怕会的。

  自己吃不上饭就掀桌的行为,在哪里都不会少。

  毕竟,对许多人来说,一个爵位比亲人的命可要紧多了。

  京城中几乎每隔两三年,都会出现为了爵位闹出‘庶子谋害嫡子嫡孙’甚至‘嫡次子谋害兄长’等案件丑闻。

  所以,曜初上书改动户婚律的第一步,也只是让女子先拥有了继承权。

  如此勋贵有爵之家也更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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