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的心上人回来后 第169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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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若是杀.人的话,亲族内杀.人,罪减一等,父杀子,又减一等,夫杀妻,再减一等,甚至如果再多一点其他的条件,杀一个人,可能只需要赔一点钱。

  之前何采便听闻了这么一个案子,一个已经成婚的妇人与人偷情之后,被夫家抓到,被沉塘而死,夫家只是赔了一点钱,因为是亲族,又是夫杀妻,且那女子还犯了七出之罪。

  而处置这个案子的县令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只判了赔钱了事。

  在比较繁华的地方,会有一些女人为这个女子鸣不平,这男子偷腥的事情也不少,这怎么就没见过妻杀夫呢?

  例如江南,在江南哪里,便没有“夫杀妻”的事,江南那头富贵人家的姑娘宁可自己招婿,

  都不嫁人。

  据说,在江南那头,纺织业盛行,又少耕田,女子反倒比男子更有优势。

  所以江南那边的姑娘们便想不通,现下女子都能为官了,怎么命还是这么贱呢?

  但偏偏,这些人的命就这么贱。

  想要改变,从来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漫长的时间来潜移默化,朝廷需要更多的女官,乡野需要更多的女吏,也需要一个公平的律法。

  何采还见过更惨的呢,她之前去一些乡镇里查案,在更偏僻的地方,甚至还有“租妻”一说,听的让人毛骨悚然。

  租妻,便是这一户人家将自家的妻子租赁出去给别人家生孩子,基本都租一两年,先怀上孕,然后给这户人家生一个孩子,生完了之后,再回到自己的本家去,用来换取银两。

  但是,这银两也到不了这个妻子的手里,多是到这个丈夫的手里,若是这丈夫也是个辛苦劳作人、要钱是为了看病之类的便算了,但是大部分租妻的,都是一些吃喝嫖赌之徒,因为没有钱路,所以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妻子的头上。

  但是偏偏,女子出嫁从夫,一旦将籍贯落到了夫家的头上,那就是夫家的人,她的生死都被捏在了夫家的手里,夫家想让她如何她就如何,她就是一个货物,一只牲口,一个能生孩子的肚皮。

  因为大奉律法如此,所以她们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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