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74节(6 / 7)
(4)梁云聪称其持镰刀砸击过被害人裆部,但尸检报告却未显示被害人身体该部位有挫伤,且在被告人的镰刀上也未检出dna成分;
(5)梁云聪称用一条麻绳勒过被害人颈部,并将麻绳扔在现场,但现场并未发现麻绳,也未发现其他绳索;
(6)现场附近的树枝上有血迹,地上有挣扎的痕迹,但梁云聪对这些情节并未作任何供述。
三、被告人梁云聪的有罪供述可能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梁云聪当庭翻供称,其没有强奸杀害被害人,之前的有罪供述系因不能睡觉,被迫编造的。
根据卷内材料,侦查人员共讯问过梁云聪七次。讯问时间分别为:
1、被抓次日凌晨3:15—4:00,被告人云聪否认犯罪。
2、二日后的晚上20:10—21:20,被告人梁云聪供认了自己强奸、杀人的事实。
3、三日后的凌晨4:10—6:50,被告人梁云聪供认了自己强奸、杀人的事实;以上三次讯问均在派出所。
4、同月16日下午15:00—18:30,讯问地点为刑警大队,被告人的供述与此前一致。
5、同月18日下午15:00—15:20,讯问地点在刑警大队,宣布对梁云聪刑事拘留。
6、同月20日下午15:20—16:00,讯问地点看守所。
7、次月15日下午15:30—16:30,讯问地点为看守所。最后两次讯问,被告人的供述与此前一致。
从上述讯问时间和地点看,侦查人员对梁云聪的前五次审讯是在看守所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其中有二次审讯是在凌晨。
尽管没有直接证据证实本案中相关人员采取非法方式进行取证,但从审讯的时间上分析,梁云聪当庭辩解的真实性比较大,故其所作有罪供述的证明力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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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云聪称用一条麻绳勒过被害人颈部,并将麻绳扔在现场,但现场并未发现麻绳,也未发现其他绳索;
(6)现场附近的树枝上有血迹,地上有挣扎的痕迹,但梁云聪对这些情节并未作任何供述。
三、被告人梁云聪的有罪供述可能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梁云聪当庭翻供称,其没有强奸杀害被害人,之前的有罪供述系因不能睡觉,被迫编造的。
根据卷内材料,侦查人员共讯问过梁云聪七次。讯问时间分别为:
1、被抓次日凌晨3:15—4:00,被告人云聪否认犯罪。
2、二日后的晚上20:10—21:20,被告人梁云聪供认了自己强奸、杀人的事实。
3、三日后的凌晨4:10—6:50,被告人梁云聪供认了自己强奸、杀人的事实;以上三次讯问均在派出所。
4、同月16日下午15:00—18:30,讯问地点为刑警大队,被告人的供述与此前一致。
5、同月18日下午15:00—15:20,讯问地点在刑警大队,宣布对梁云聪刑事拘留。
6、同月20日下午15:20—16:00,讯问地点看守所。
7、次月15日下午15:30—16:30,讯问地点为看守所。最后两次讯问,被告人的供述与此前一致。
从上述讯问时间和地点看,侦查人员对梁云聪的前五次审讯是在看守所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其中有二次审讯是在凌晨。
尽管没有直接证据证实本案中相关人员采取非法方式进行取证,但从审讯的时间上分析,梁云聪当庭辩解的真实性比较大,故其所作有罪供述的证明力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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