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公里 16(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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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汉社长之后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要我们随便看看,听他说目前整个社团只有四个人,加上我跟峰哥,就有六个人,跟其他社团比起来,人也许是最少的,但是社办面积却是所有社团当中最大的。

  「请问一下,为什么社办会这么大间﹖」我终于耐不住心中的疑惑。

  「看到那个了吗?」在旁边玩手机的另个人站了起来,指着墙角的接缝要我看,仔细一看才发觉居然有施工过的痕跡,正确来说是,有本来墙壁的痕跡。

  「本来我们社团就跟其他一样,后来因为隔壁有间空教室,为了方便以后作业,我们便叫人把两间教室中间的隔墙打掉。」

  「……」

  后来我才知道玩手机的那个人叫做车神,据说是因为很喜欢玩赛车游戏,而且其技术已练至炉火纯青到达神人的地步,另一个趴在桌上睡觉的是阿杰,社长的同班同学,在旁边弹吉他的则是阿伟,当初的创社元老。

  就在我们入社之后隔天,峰哥就退社了,速度之快让我望尘莫及,到最后坚守堡垒的只剩下我1个,其实我也很想离开,因为对于一个全部加起来不到十人的社团,说真的,真的会让人匱乏无力,不过之所以会让我留下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人。

  峰哥说他理想的是一个舞台,类似乐团或者有爆发力的那种,对他来说,那不是他该嚮往,也不是应该追寻的,虽然他不知道他自己要的是什么,但他很清楚那地方并不属于他。

  他真正属于的是,竞技啦啦队社。

  一直到我看见他穿着运动服在啦啦队社练习时,我才惶然大悟,他之所以加入啦啦队社的原因是……

  「这个社团需要我,我不去不行。」他给了我这样一句话。

  「……」

  跟一般啦啦队不一样的是,竞技啦啦队多了好几个高难度动作,像是拋人,空翻之类的,当然被拋的不会是他,以他遗传到他老爸魁武的体格看来,要拋他的人如果没有抱持着手断掉的打算,那么就是要有相当的觉悟。

  和吉他社比起来,他的啦啦队社就真的很有规模,人数不说,光是男女比例就彻底赢了。

  全社加起来共三十人,其中女生就佔了十一个,所有女生一字排开,都算的上是正妹,而且重点是都还没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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