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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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孟蝶今天穿的是男装,还是比较中规中矩的长袖衬衫,韩孝似乎更是觉得诧异,退了一步,默默地坐在床边看着孟蝶穿衣服。

  孟蝶穿好了长袖衬衫,然后又选了一条更加中规中矩的西装裤穿上,扣好腰带。

  是的,从今往后,孟蝶大概必须要中规中矩的上班了,他是个纯爷们儿,就算是被家里面断了经济来源,也不能靠着韩孝养活,好歹自己的也是上面那个,要是这种话传出去,说孟家大少爷是靠韩城的小儿子养着的,那自己岂不是个小白脸?

  孟蝶是不允许自己的做小白脸的。

  “我爸爸以后不给我钱用了,我现在身上就只有够一天吃饭的钱,所以小爷我现在要开始好好上班了,每个月挣钱,养家糊口!”

  孟蝶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拿起尘封在衣橱角落的公文包,拎在手上拍了拍,抬起手臂看了看时间,然后迅速的在韩孝的侧脸上亲了一下,就朝着楼下走去。

  “八点钟要到班上,我要迟到了!”

  第一天有了自己要准时上班的概念,孟蝶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便风一样的跑出家门,驱车往公司赶去。

  “臭小子!”

  孟蝶一直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维护整个社会稳定的存在,那就是勤勤恳恳,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们。

  无论天上是刮风下雨还是下刀子,他们都绝对不会在任何工作日翘班,永远都穿着西装革履,皮鞋锃亮的出现在公司职员们的面前,他们就是这个颓废的社会,最后一点希望。

  而孟蝶认为,荣景毫无疑问的就是这个团体中的中流砥柱般的存在。

  果然,在孟蝶推开门的一瞬间,他果然看到了坐在左手边偌大办公桌后面的荣景,笔挺的西装,上面还看得见新鲜熨烫的痕迹,从远处能窥见的擦得锃亮的黑色男士商务皮鞋,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在清晨的阳光中微微闪烁着迷人的光泽。甚至,孟蝶能够感觉到荣景今天似乎非常的开心,因为他今天笑的时候露出了六颗牙齿,而平时他都是抿着嘴笑的。

  孟蝶不得不感慨,工作带给荣景的快乐,是自己永远都无法体会的。

  “早上好,蝶儿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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