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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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停闻到那股香甜,脑子已经没有馀裕思考少白的提议了。

  沿着滨海公路一路高速前进,目标是北海岸。黎少白的开车技术非常好,让路旁的人看起来好像在狂飆,车上的人却觉得很平稳。姜珮坐在前座,我在后座。跑车的后座很小,我双肘靠着前座椅背,把头伸到他们两人中间,有一句没一句地间聊。姜珮的头发在我耳边飘散,弄得我耳朵和心都好痒。

  她递给我一个毛线发圈,上面缀着一隻丝绒织的大蝴蝶。

  「如果觉得很烦,就帮我扎起来吧!」

  那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在我帮她扎头发的时候,少白不怀好意地回头看着我说:「你干嘛脸红啊!又不是绑她的手脚。」

  「太阳晒的啦!谁叫你没事开甚么敞篷车,热死了!」

  从斜后方观察她的耳朵,让我有近似偷窥的紧张感。以整颗头的比例来说,她的耳朵稍微大了些,但耳廓的圆弧形状十分美好,精緻得不像天然长成的。真想捏捏看是不是塑胶做的。

  想起少白说「绑她手脚」的话,我偷偷把身体向前倾观察她的手脚。

  细细长长的,却一点也没有「骨感」的四肢,连关节处的线条都非常柔顺。视线沿着她的腿一直爬上胸部、颈子,停在小而圆润的下巴。

  我无法直视她的脸。她脖子上的汗水蒸发出的香气已经让我的心脏无法负荷了。

  黎少白说,他们是两週前在林森北路的小钢珠店里认识的。

  当时姜珮一个人在那儿玩小钢珠,有两个混混上前搭訕,弄得她很烦。黎少白三言两语就帮她打发了。并不是因为他的口才好,所谓男性魅力对小混混也不管用,而是他和那家店「围事」的黑帮分子很熟。

  有钱的大少爷、低俗场所、不良分子、英雄救美……这些元素构成的画面,在我脑中自行补完。

  那天夜里姜珮把黎少白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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