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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暪着父母跟哥哥,即使明知一跑步身体就会不争气,就会喘气喘得要命,都拚命跑来上演十八相送的他除了得到一个将军令、一个很有力很哥儿们的熊抱之外……

  「我要走了——这个是我送给你的,画了很久,你要好好保管啊——」

  还有一个画了画的橘色篮球。

  「我很不捨得你,你一定要记得我呀——」

  篮球的表面有被油性笔画过的痕跡,上头画了两个火柴人,左边的火柴人一手高举芭蕉扇——

  不,是小提琴才是,右边的火柴人则拍着篮球,但吸引他目光的并不是简陋的画技,而是两隻火柴人中间重叠的粗黑线——

  手牵手啊,是友好的意思,还是喜欢的意思?

  无论是哪一种都够他来得心头一揪,唯一可惜的是……

  目光不意落在火柴人下方写得歪歪斜斜的字,右边火柴人下方写的是她的名字「丁佩佩」三隻字,而左边火柴人下方写的则是——「王子骏」。

  篮球啊……是最让他感到自卑的篮球。

  送机的那天,他除了感到揪心之外,还尝到了被否定的滋味,被她否定的滋味,即使他明瞭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要是他一早选择坦白的话,篮球上写的就不会是哥哥的名字,而是他的名字……

  目送那抹小小的身影逐渐远离他的视线框框,他才恍然大悟,明白到原来真正令他感到自卑的并不是篮球,也不是哥哥,而是「王子轩」三个字——

  他明白到这一点,奈何时光已逝,他再也没法回到从前,没法回到她问他名字的那时,即使他现在再后悔再想坦白亦太晚了,皆因她已走了,他再也没有机会向她坦白。

  对于这件事,他一直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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