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1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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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络地随便搭上了一个行走的商队,阿布来到了炎黄城。

  而在这个暂时来说还一点都不像城的城里转了两天后,阿布便给自己找到了事做。——他租了一个小院,弄好了需要的东西,然后开始写故事。

  卡巴斯基的故事。

  在酒馆里,在街道口,有很多人讲卡巴斯基的故事,阿布和其他人一样地听,一边听,他一边努力地记着,然后回去把记的东西抄下来,有些地方忘记了,但这没关系,第二天第三天再来,直到把一回的故事从头到尾都弄清楚,一点不漏。

  终于弄清楚后,阿布开始完整地抄。

  但是抄完后,看着自己抄出来的东西,阿布直皱眉头。

  虽然老阿布教他识字,而且这些年在落叶镇和巨岩城两头跑的时候一无聊他就用手指点在驼车上划字,但正规地在纸上抄字还是第一次,所以抄得有点歪歪扭扭,而且那些字还有大有小,单个地看还可以,一张纸整个地一看,丑死了。

  不过只是皱了皱眉头,然后阿布开始练字。

  半个月后,阿布拿着一份抄写好的故事来到大街上,打量了一会,来到一个身着长袍的老者面前,在几步外深深弯腰,然后道:“老爷,我这里有一份卡巴斯基的故事,您需要吗?”

  老者哦地一声。

  阿布本来想要一个银币的,但老者没有问价,直接给了他一枚金币,然后拿着那份卡巴斯基故事走了。

  交易完成后,阿布站在那里一直发呆着,一个金币,这已经是他之前跑价时,两三个月才能落下的钱。两三个月,耗时七八十天,在落叶镇和巨岩城风餐露宿有一顿没一顿有一睡没一睡地来回七八趟,然后陪笑着,一家又一家,从那些管家手里几个铜板几个铜板地讨过来。

  有时还要被人脸色好或不好地喝骂上那么几声,或者踢上那么几下。至于从地上捡起散落的铜板那更不叫什么事。

  这些,阿布早就习惯了。

  但他从来没习惯,有人把一枚金灿灿的金币轻轻地放在他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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