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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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笨。”

  他笑我,但我一点也不生气,有时候情绪到了会去捏他的手臂,那里不像我的干巴巴,是介于少年和成人的恰到好处的肌肉线条。

  “怎么练的。”

  我的小声嘟囔被他听去。

  “小时候被带着跑步习惯了,这两年偶尔做些运动。”

  这可不像偶尔能练出来的,边林哥开始健身两年了,可我觉得他的肌肉身形没有霍景琛的好看。

  我有时候晚上敲他房门,会看到他湿着发丝,耳鬓亮晶晶的,身上有层薄汗。

  我穿就算老头大汗衫的白背心穿他身上却严丝合缝。蒙上层薄汗的肌肉在灯光下亮晶晶的,游戏画面灯光打在上面,摇曳性感。

  “你这样也挺好的。”他瞥了眼我。

  我心跳砰砰,自私又自大地将他这话翻译成夸赞。

  我不想找房子了,我想在这里一直住下去,一直和霍景琛在一起。

  清晨没有牙膏味的吻,但有牙膏味的“早”,我们会在午后并肩写题,我在睡前当他游戏的观众,偶尔一起看电影。

  王家卫的。

  《重庆森林》。

  我看过,但会装作没看过,故作不懂地缠着他给我讲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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