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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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东是个华裔,养了只狗,太呆了,好好玩。”任喻胸膛跌宕,跑得太快还在止不住喘息,语调活泼泼的,“你不是喜欢狗吗?特地跟他要了,抱上来给你看!”

  任喻这样说话的时候,方应理却在透过他想别的事。

  他好像忽然看到18年前,回家时发现空空如也的狗笼时的12岁的自己。他爸爸抿着酒,在吃花生米,夹了两筷子没夹起来,有点不耐烦地随口答一句:“送人了。”

  他哭着去求母亲,妈妈摸了摸他的头,给了他一点希望,却又说:“也挺好的,这样就不影响学习了。”

  其实事情到这里的话也不算最差。失望惯了的人,就算心上有疮疤,但依旧会长大。可后来,每年过年走亲戚时他们总热衷于把这件事拿出来炫耀。

  比如他考入重点高中。

  ——那时候他还哭呢,要不是我们坚持把狗送走了,能有这么好的成绩?

  后来上大学。

  ——别让孩子养宠物,多分神,他那时候还怪我们,不是我们逼这一把,他能考上?都是为了他好。

  不知道为什么,这只被送走的黑色流浪狗,好像跟着他一起长大。它变成一种诡异的证明,证明他父母是对的,证明他无论多努力而获得的成功都只是因为没有这只狗。

  他永远被这只畜生压得站不起来。

  离家以后他很少主动唤起这段记忆,尽管他明白这件事对他的影响,但他刻意忽略,装作毫不在乎。

  但此刻他从任喻身上看到了12岁的自己。

  他确信自己要什么,喜欢什么,他站在廊灯的光底下,眼睛好亮,怀里的小狗眼睛也黑珍珠似的,湿亮又无辜。

  他从那四只清澈的眼睛里,看到自己此刻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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