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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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来时,手上拿了药水和绷带棉球。

  江城手背血淋淋的,已经不再对着大树发狠,他躺在草地上喘着粗气,睁眼望着弯月透过树叶洒下的微弱光芒,突然觉得努力这么久奋斗这么久都失去了意义。

  易风坐到他身边的草地上:“愿意跟我聊聊吗?”

  江城瞟他一眼,没吭声。

  良久后,江城坐了起来。

  易风拿了医用药棉为他吸去手背上的血。

  江城一开始并不愿意让他处理,抽回手,任由殷红鲜血一滴滴淌落在草地上。

  易风劝慰他:“你们在一起这么久,就算分开了也让彼此好过些不行吗?再说了,这世上谁没经历过几次分手啊,我活了这么些年也被分手过,刚开始是很难受,可最后不都过来了,感情这东西时间长了就没事了,真的!”

  江城白了他一眼。

  “我好歹是个过来人,”易风略带不满道,“你们走到一起也不是他主动的,其实他原本压根没打算要跟你在一起的,后面经历了那些事大约想通了才接受了你,不说这个的话,认识你以来他对你的好,对你的心意你是最清楚的吧?”

  见江城低头不语,他又道,“朗哥这种分开方式你一时没法接受我能理解,毕竟你们算是热恋状态,突然提出来是个人都接受不了,可是放长远了看,这种方式,不欺不骗不玩套路不搞手段,明明白白告诉你为什么分手,不留遗憾不产生误会,这样的人这世间可是很难找的你知不知道?”

  江城冷哼了一声。

  易风叹了口气,“朗哥他其实一直活得很孤独,真的,从小到大都非常孤独,虽然他生在富贵人家,衣食无忧,也有朋友围绕,更不乏形形色色的追求者,可这世间没有真正懂他的人,一个都没有,就算我几乎365天都跟在他身边,很多时候我也看不懂他,他太能隐藏情绪了,”说到这儿易风已不再单单是劝江城了,而是真的心存怆然,“董事长对他没有过一天的放松,还最喜欢剥夺他喜欢的东西,外人都觉得他拥有华容,名利权势、金钱女人无一不缺,都对他羡慕嫉妒恨,可他喜欢珠宝喜欢华容吗?不,他一点都不喜欢。”

  说到这儿江城才抬头看向他。

  易风将他手放自己膝盖上,边为他处理伤口边道,“小时候,他喜欢画漫画,董事长不允许,撕了他所有的画稿,折断他的画笔;他不喜欢钢琴,喜欢笛子,可董事长就凭着自己的喜好逼着他日日夜夜练钢琴;他喜欢小动物,有一次一个亲戚送了一条小狗给他当生日礼物,他特别喜欢,真的,一点不掩饰的喜欢,可你猜怎么着,就因为成绩下降了两分,董事长就觉得是因为他养小狗耽误了学习,当着他的面把小狗扔了出去,幸好没摔死,后来我偷偷把狗送到贺云林那儿才捡回一条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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