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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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

  视线脱离文字,慢慢地失焦,沈浔的思绪转回到那天,他看到那本书,书里夹着彩虹,孟远岑在照片背后写字,轻盈也遒劲钢笔字,于是他给孟远岑选的礼物是钢笔,品牌名为“Mright”,品牌概念里说,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最合适他的每一只钢笔,不过沈浔觉得还有另一种理解方式——

  “my Mr. Right”的缩写,我的意中人。

  他希望这是一个误会,但又无法忽视一丁点的非误会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足以让送礼物的他变成小丑——那他最好的选择就是解开误会之后再送给对方。

  毕竟他的小心翼翼成了习惯,他所坚持的分寸感早已畸变成密不透风的龟壳,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选择在第一时间蜷缩进去。

  希望孟远岑没有辜负他的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钢笔的牌子是我瞎编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第三十五章 “游乐园。”

  沈浔选择的火锅店在大学城的美食街。

  他今天穿上了那件压箱底的深灰色长款大衣,只是因为衣服的口袋很深,出门前,他将手送进右侧口袋反复确认,长条形的黑色礼盒在里面,钢笔在礼盒里。

  从旁人的角度,完全看不出来他的口袋里装了什么,沈浔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然他为什么不用礼袋装着礼盒拎过去?

  沈浔提前半个小时进了店,挑上一个靠窗的位置,左手拖起下巴,无聊地看向窗外。

  实际上,他没有看进去任何景色,他的视线游离不定,想什么想得出神。

  “沈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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