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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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将原来的勘合贸易改成自由贸易,不再受勘合贸易限制。

  第七,大明关税由大明决定,日本关税则由双方共同确定,大明要确保室町幕府每年的关税收入不能低于五十万两白银,否则由大明补足。

  这可以是说是要日本命的一条合约,可惜的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多少人能看出来这里面的陷阱。

  第八,两国之间商人发生贸易纠纷,将由大明裁定,但是日本每年拥有十个否定名单,对不守规矩的明商,可以拒绝与其贸易。

  这也是对日本司法独立的干扰,但是这个时代的日本人将大明侍卫天朝上国,那么由天朝上国来制定规矩,也是理所应该的。

  并且,他们也相信大明的“公正”,毕竟大明对商人阶级可不怎么待见。

  这份大阪条约主要就是这八条内容,但是还包括了一些其他细则条款,比如商业合约限期十年,十年后才由两国协商是否延长等等……

  当这份合约签订下来,庄敬和庞瑛率领的索赔团也几乎将所有概要的赔偿都要到了手。

  有幼军斥候和日奸的存在,那些家族的家底都被摸的八九不离十,他们从每个家族的身上,都狠狠咬了一口肉。

  到了七月下旬的时候,他们一共为朱瞻基带回来了三十多万两黄金,还有一百多万两白银。

  再加上这段时期的贸易和从其他家族索取的赔偿,还包括灭了几个不听话的家族,搜刮的财产,朱瞻基又收获了超过五百万两白银的财富。

  而这,还没有加上那些古董和文物的价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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