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5章(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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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之所以制定,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利益,其核心思想就是法益。

  刑法同样如此。

  每个刑法都有其保护的法益所在。

  就拿受贿罪而言,保护的是国家的权威性,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正面形象。

  而王五的行为……

  目的和动机都极其不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选择了打电话给赵六。

  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正面形象。

  而在刑法中。

  有个著名的理论,那就是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

  如果损害了法益,便可以以此入罪。

  王五的行为,切切实实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第四百零六章 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只要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利益的行为……

  便可以将其入罪。

  比如说抢劫罪和盗窃罪,侵犯的是刑法对私人财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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