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8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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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例子中,A是普通路人,和落水之人之间并未存在救济义务。

  A是能为而不为。

  他不救人……

  顶多是违背了道德规范,违背了传统美德,但并不属于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犯在法律中是应为、能为、不为。

  而A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属于应为。

  因此。

  即便他中断了救助行为,也不属于犯罪。

  同样的。

  A已经扔出了救生圈,即将将人救上岸,却意外发现这人是自己的情敌。

  然后……

  愤恨不已,直接放开了绳子。

  这个行为……

  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属于典型的见死不救。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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