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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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们是市局刑警。”其中一人亮了下证件,“需要向您二位了解一些情况。”

  “哦哦好的,请进吧。”岑今夏一听便明白这是要调查邢宇了,转过身朝厨房的方向喊道,“锦哥,警察来啦!”

  “来了。”梁奉锦放下手里的活,去了客厅。

  “二位好,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张,这是我的同事,姓乔。”张警官问道,“根据我们的调查,二位都与邢宇和谭婼相识,并且有过往来是吗?”

  两人都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好的。”张警官转向岑今夏,问道,“岑先生,您和邢宇曾经是恋人关系,对吗?”

  岑今夏没有立刻回答。他心里其实对当年的事情非常抵触,并不愿意承认自己和邢宇有过那样一段关系。

  这个问题的答案张警官其实是知道的,只不过是例行确认一下。她见岑今夏不回答,便接着问:“在你们两人恋爱关系存续期间,他是否有强迫过你发生关系?”

  还没等岑今夏做出反应,梁奉锦就已经皱起了眉打断:“不是要调查邢宇和谭婼的事吗,为什么要问这些?”

  “是这样的。”张警官解释道,“谭婼在向我们陈述时,告诉我们邢宇曾经对前男友下过药,强迫对方发生关系,所以我们想询问一下岑先生当时的情况。”

  “……下药?”岑今夏愣了一下。他一直以为,那天晚上他是因为被灌醉了,才会被邢宇得手。

  张警官看他好像不知道的样子,便说:“这个只是谭婼的说法,暂时还没有证据证明邢宇下过药,我们会积极搜寻证据的,如果您想起来了什么,也可以告知我们。”

  梁奉锦却明白过来了什么,赶紧问道:“如果找到了邢宇下药的证据,就可以立案对吗?”他和岑今夏都不知道还有下药这回事,因而他咨询季允言时,说的也是被灌醉的情况,所以季允言才会给出很难立案的结论。但如果是下药的话……

  张警官点点头:“不管双方是否处于恋爱或者婚姻关系,下药这种行为都是可以追究责任的。”

  下药后发生关系和醉酒后发生关系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带有非常明显的目的性,是很明显违背了另一方意愿的,而后者则很难证明另一方到底是自愿还是被迫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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