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257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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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讲究一个威慑力,严抓,狠打。

  比如上辈子的山火标语,放火烧山,牢底坐穿,就这么八个字,简单粗暴,狠劲十足,一般人别说点火了,抽个烟都得去室内。

  如果把标语换成“山林防火,从我做起”、“人人防火,户户平安”、“森林是我家,防火靠大家”这种标语,软绵绵的,威信力大减。

  所以嘛,石板必须改,什么威慑力?咱不要威慑力!

  李靖看着纣王态度格外坚定,心中惊疑不定,莫非石板真的有不妥之处?

  仔细一想,好像还真的有些不对劲。

  首先就是拍碎了有关皇权的几块石板,虽然不能以皇权来推动变法,但却让自己彻底站在了台前,而非推动变法的幕后。

  这里就有不少好处,能让人们认为是他李靖主导变法,即使有许多人反对,也不会将矛头对准纣王。

  至于变法因此变得更困难倒也不算什么,如果变法如吃饭喝水一般简单,还要他李靖干什么?

  接着,便是废除连坐,连坐起于夏时的禹刑,本人未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而受牵连入罪,此法虽然能让人互相监督,加快变法速度,但与变法的初衷不符。

  万方有罪罪在万方,谁犯错治谁的罪,与犯罪者有亲眷关系,何罪之有?

  即便是更严重一些,包庇、匿藏犯罪者,可这样的行为,真的要与犯罪者共同受刑吗?

  以前连坐可行,因为刑罚不重,罪不至死,同罪也没什么过于严厉的惩戒,可新法严厉,杀头都是寻常事,连坐就大有问题了。

  更遑论法度在民间并不深入人心,坑蒙拐骗要受刑,是新法的规定。

  若是犯罪者的母亲因为不识字,又地处偏僻,见识不多,对新法的理解不够,从而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出于母子之情藏匿了儿子,这样一来,如果以严刑对待,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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