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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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推下水和被枪打下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易时经历过这种痛苦,不想让林壑予尝试。哪怕林壑予是在长隆花苑里和盛国宁摊牌,按照他们俩点背到家的运气,恐怕也是发生新的意外,被玩弄在股掌之间。

  一旦会危及到林壑予的性命,易时都会仔细斟酌,做出最稳妥的决定。还是让林壑予自己去经历吧,如果能改变的话,皆大欢喜,不能改变的话,下次汇合再想办法。

  12月5日,林壑予童年的日记里依旧有陈书伍的车祸记录,易时轻声叹气,只是再度失败而已,心底反而无法掀起波澜了。

  这就是注定的命运。

  这行字只在脑海里出现短短几秒,易时立即将它甩开,让自己清醒一点。想认命的话,早就该放弃抵抗了,现在才屈服是不是太晚了点儿?

  他和林壑予都不是躺平的性格,因为彼此都很清楚,唯有改变现有的崎岖循环,才有可期的未来。

  ———

  [12/08,14:12,南成安山公墓]

  易时翻开泛黄的记录册,找到北区15排10号墓穴的登记记录,问:“当时是谁来购买这块墓地的?”

  “这谁能记得啊,”管理员推了推老花镜,镜片快贴到本子上,“我看看啊……二十年前的事了,真想不起来了。”

  “那就麻烦您把购地合同找出来。”易时指着购买人那一处的空白,“别告诉我没有,如果购买人不存在,管理费向谁收?您自己贴吗?”

  管理员沉默数秒,站起来走到木柜前面,拉开抽屉翻找。不一会儿找出一本同样老旧的档案本,还是厚厚一叠用线装订起来的,捧在手里翻阅。

  易时耐心候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终于,管理员走过来,把档案本放在桌上:“可算找到了。你不提我还想起来管理费的事儿,当年就一次□□了三十年的,□□复印件还在这儿呢。”

  那一页正是北区15排10号的购买合同,易时直接翻到落款,签名的是盛国宁,连同那张□□上,同样是盛国宁的名字。

  “看到合同我有点印象了,这块是还是我推荐他买的。当时为什么要推荐来着?我想想啊……有优惠?地段好?”管理员皱起眉,敲敲额头,“哎哟我这头脑,真是年纪大了不灵光,死活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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