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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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十几遍,这首儿歌在他这儿算是刻在脑子里了,能从前奏到尾声一秒不落全部回想起来。对局里的人下手?不会,那张便签条上写的是“第五个人质”,说明受害者范围已经被固定在人质里,否则完全可以写成“第五个死者”;对人质里的孩子下手?那为什么不早动手反而等到现在?带着小孩子跑路不是明智之举,孩子娇气又不听话,容易成为累赘,除非是有一定价值。

  据他们所知,成为人质的孩子都不是富贵家庭,警方也没有接到赎金相关消息,因此对于庞刀子来说,绑走的孩子和其他人质的价值是同等的。如果只是想造成社会恐慌,一开始杀了不是更好?拿孩子开刀,不仅省时省力,还能让政府被这帮悍匪的残忍所震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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