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4)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第一次见面时的惊艳?还是为他挡摄像头时的感激?是见到他脆弱一面时的心疼,还是心烦时被他陪着去撸串散心的感动?
今黎想不明白,只清楚记忆中只有一个人会蹲在他面前,背着他在夏夜中一步步走回家。
门外,方施翰要敲门的手停在半空中,平时总十分轻挑的表情沉下来,深邃的眉眼间多了一分不容忽视的果敢狠厉。
如一头草原上的头狼,做出了最后的进攻决策。
今黎有喜欢的人了啊。
那还等什么呢?等着人跑了吗?
方施翰转身,路过陆谙的房间,看到里面的灯还亮着,不屑地笑了下。
屋内,本应醉酒的陆谙坐在桌前,眼神清明。本破败的桌子被他蒙上了一层桌布,上面放着几张白纸和几支铅笔。
陆谙正在描摹一张画,亮堂的灯光打在他睫毛上在脸上留下一片阴影,掩去他眼睛里的回忆和癫狂。
画上是一间破败的小房子,或许也不能叫做房子而更像是狭小的山村菜窖,四处都是黑漆漆的,只有头顶两三米处的菜窖口透下一束光,让人勉强看清楚里面的景象。
小小几平米的地方,里面竟有七八个孩子,最小的两三岁,最大的也不过六七岁的样子,他们都缩在昏暗的角落里,五官都还没有画上,不知是创作者刻意为之还是忘记了。大概是前者,因为在光束下的三个孩子是有五官的。
画的仔细又真切,照片一样真实。
其中一个孩子坐在地上抱着最小的一个小孩,警惕且恶狠狠地看着另一个仰着头试图爬上去的男孩。站着的男孩眼神沉静却点着亮光,好似已经找到出去的方法。但他不是一个人站着,他左手还拉着那个被抱着的小男孩的手,小男孩被另一个人抱着,眼神却看着他。
小男孩被用力箍着,衣领被扯得咧开,露出的白皙皮肤上点着一颗殷红的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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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时的惊艳?还是为他挡摄像头时的感激?是见到他脆弱一面时的心疼,还是心烦时被他陪着去撸串散心的感动?
今黎想不明白,只清楚记忆中只有一个人会蹲在他面前,背着他在夏夜中一步步走回家。
门外,方施翰要敲门的手停在半空中,平时总十分轻挑的表情沉下来,深邃的眉眼间多了一分不容忽视的果敢狠厉。
如一头草原上的头狼,做出了最后的进攻决策。
今黎有喜欢的人了啊。
那还等什么呢?等着人跑了吗?
方施翰转身,路过陆谙的房间,看到里面的灯还亮着,不屑地笑了下。
屋内,本应醉酒的陆谙坐在桌前,眼神清明。本破败的桌子被他蒙上了一层桌布,上面放着几张白纸和几支铅笔。
陆谙正在描摹一张画,亮堂的灯光打在他睫毛上在脸上留下一片阴影,掩去他眼睛里的回忆和癫狂。
画上是一间破败的小房子,或许也不能叫做房子而更像是狭小的山村菜窖,四处都是黑漆漆的,只有头顶两三米处的菜窖口透下一束光,让人勉强看清楚里面的景象。
小小几平米的地方,里面竟有七八个孩子,最小的两三岁,最大的也不过六七岁的样子,他们都缩在昏暗的角落里,五官都还没有画上,不知是创作者刻意为之还是忘记了。大概是前者,因为在光束下的三个孩子是有五官的。
画的仔细又真切,照片一样真实。
其中一个孩子坐在地上抱着最小的一个小孩,警惕且恶狠狠地看着另一个仰着头试图爬上去的男孩。站着的男孩眼神沉静却点着亮光,好似已经找到出去的方法。但他不是一个人站着,他左手还拉着那个被抱着的小男孩的手,小男孩被另一个人抱着,眼神却看着他。
小男孩被用力箍着,衣领被扯得咧开,露出的白皙皮肤上点着一颗殷红的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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