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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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掷来到警局也是一副我没错的样子;问起他为什么在网上散播谣言,故意引导网络暴力,蓝掷还根本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我只是实话实说。警察同志,难道实话实说也有错吗?”

  “陶姿然,是警方的证人。你故意将陶姿然的隐私信息放在公众平台,引导网友对陶姿然进行言语攻击和人生攻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注释1)”燕耿特别愤懑;这年头的法盲也是真不少,蓝掷好歹还是大学毕业生,竟然也没有无知愚昧。

  从前在高中时蓝掷参与过校园欺凌,出社会后在网络上兴风作浪,都是典型的人格缺陷特征。

  以前犯错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只会导致他在错路上越走越偏。

  蓝掷还浑然不觉:“可我只不过是提前将真相放出去而已,总不能让莯儿就白白被别人污蔑了吧?如果莯儿真的有错,你们警察不是也会还陶姿然清白吗?不能只允许陶姿然污蔑莯儿,我们骂她几句就变成我们网暴吧?警察同志,世上没有这个道理的。”

  他的狡辩,无异于强盗逻辑。

  他的说法就相当于说,我捅了你一刀,等到警察批评了我的行为以后,就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了。

  网络暴力对人造成的危害,无异于钝刀子杀人,对受害者的伤害更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抹平的。

  而对于像蓝掷这种完全不讲理的人,警察的批评教育,对他来说大概只像耳旁风一样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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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1:《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第28章 光年外(9)

  一封匿名信寄到市局,信封中是一沓打印出来的图片,图片全部都是社交软件“芃芃”账号下的评论内容。

  【吃瓜一线友人:呕~~画的画那么好看,说的话这么恶毒!可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一生黑不解释。(201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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