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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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碎玻璃扎进血肉的时候当然是很痛的,他却似劫后余生般偷偷卸了一口气——还好,还好。

  还好什么呢,还好碎酒瓶扎的是他,而不是沈栖的眼睛。

  他很喜欢沈栖的眼睛,小鹿似的清澈,即便到了这个时候,也还是不舍得看它受伤。

  多可悲、多荒唐。口口声声说不爱不在乎的是他,行动比谁都迅速的还是他。

  不管他承不承认,事实就是这样,哪怕到了现在这种时候,他还是本能地把这个人放在比自己更重要的位置。

  “知道了,那你擦吧。”他把刚套上去的T恤又脱下来,重新趴回沙发上,微侧过脸对沈栖说,“擦完就走。”

  总是这样,顾砚现在不会再无条件的答应他的要求了,向他妥协之后总要加一个条件。

  “喝完这杯水就走吧”“吃完你就走”“擦完就走”……但说来说去,无非就是一个要求,叫他走,叫他离自己远一点。

  以前的顾砚总是恨不得离他近点、再近点,大狼狗似的粘人,现在却只会叫他走。

  可沈栖怨不了任何人,是他自己作的。要怪就怪他蠢笨,醒悟得太晚,太看轻了自己的心,也太看低了这个人对自己的重要性。

  刚和顾砚在一起、或者说在接受顾砚追求之前,他犹豫过很久,犹豫要不要坦白性向,也犹豫要不要答应对方。

  他确定自己是爱上了顾砚的,这个人阳光、自信,就像一个太阳一样,照亮了他原本灰扑扑的生活,让他也跟着乐观起来,见识了很多美好的事物。

  早几年的时候两人也确实特别幸福,尽管老爸老妈时常在电话里询问找没找对象的事情,但那时候到底还年轻,他还能糊弄过去。

  后来就不行了,爸妈催得越来越急,逼得越来越紧,他无数次梦见自己和顾砚的事情被父母撞破,梦见他妈哭着喊着在他面前求死,问他:“你是不是想逼死我?你怎么这么不孝,你是不是想我死……”

  沈栖的老家是个三县城市,周围很少会有“同性恋”,他上初中的时候小区门口卖净水器的女店主是他唯一听说过的“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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