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青云路 第328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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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恂正想办法联系港岛方面的熟人,而他关注的另一件事也终于有了动静。

  前段时间他们家捡到的25万现金,已经找到失主了!

  南湾县公安局的同志特意打电话跟他通报了具体情况。

  那包巨款是海浦工商银行南湾办事处的办事人员去海浦交款时,从汽车上滚落下来的。

  由于案情比较复杂,公安同志没有说得太详细,只说现金已经归还给银行了,有关部门正在对失职人员进行处理。

  公安同志一再表扬宋恂这种拾金不昧的品质,宋恂连道公安同志破案辛苦。

  双方客气了好一会儿才放下电话。

  按照宋恂的想法,既然钱已经归还给银行了,那么这件事就可以翻篇了吧?

  然而,并没有。

  接到公安局通报电话的第二天,宋恂就在办公室见到了《海浦晚报》的记者。

  人家想要宣传报道一下他的清风峻节。

  宋恂作为一个企业的党委书记,并不想因为拾金不昧而登上报纸。

  如果他想要这种宣传,早就已经上电视新闻了,毕竟他家就有一个电视记者。

  这种25万巨款分文不取的新闻还是有些噱头的,电视台未必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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