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魂 第101节(6 / 7)
宁时亭落笔飞快,只说自己久居晴王府,身体也日渐变得糟糕了起来,唯一的心愿只有替顾斐音把晴王世子养育成材,其他的不敢肖想,已经将婚书焚为灰烬,希望顾斐音不要再记得这回事,也不要再给他过多的荣宠。
小狼趴在桌边瞧着,金色的大眼睛在灯下仿佛琥珀,锐利又亮堂。这只狼在听书那里学了一点字,学会了写“笨王”,陆陆续续地又认识了一些其他的字。
小狼贴近了闻闻看看,忽而一愣——它认出了信封抬头写的“晴王”两个字。晴字它没有学过,但是小狼每次出门回来,都会看见王府门前的牌匾,对于这个字的形状一清二楚。
它知道这是头狼所讨厌的人所在的府邸,现在宁时亭在给头狼讨厌的人写信,而没有给头狼写信,令小狼觉得十分不公平。
小狼对着信纸凶了一下,踩着爪子绕书桌走了一圈儿,开始扒拉那两个字,想要抠掉它。宁时亭只以为它在捣乱,空出手来挡着他,飞快地写好了收走,再封进了信封中。
小狼绕着他嗷嗷叫,委屈地用力拍爪子,宁时亭依然没听懂它的意思。
小狼看见鱼这么笨,于是也有点放弃了,想了一下后,还是决定亲身示范给鱼看,让他学一学它是怎么给晴王写信的。
它去笔筒那里叼了一根笔,又刨出了一张纸,在上面认真写下歪歪扭扭的几个大字:“笨王。”
接着,小狼又刨出了一个信封,示意宁时亭帮它把这张纸装进去。
这个动作很好理解,宁时亭帮它装了。
小狼于是刨出了第三张信纸,又把宁时亭常用的那支琢玉笔叼起来,拼命往宁时亭手里怼。
宁时亭这下明白了:“你是要我给饮冰也写一封信是吗?”
小狼疯狂点头,乖乖地蹲在他面前,等他写。
宁时亭思索片刻后,提起笔,飞快地落笔写好了。准备装入信封里,再让小狼帮忙带给顾听霜。
小狼伸长脖子一看,发现宁时亭写给头狼地这封信里居然也都是它认识的字,并且和它一样都是写的“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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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趴在桌边瞧着,金色的大眼睛在灯下仿佛琥珀,锐利又亮堂。这只狼在听书那里学了一点字,学会了写“笨王”,陆陆续续地又认识了一些其他的字。
小狼贴近了闻闻看看,忽而一愣——它认出了信封抬头写的“晴王”两个字。晴字它没有学过,但是小狼每次出门回来,都会看见王府门前的牌匾,对于这个字的形状一清二楚。
它知道这是头狼所讨厌的人所在的府邸,现在宁时亭在给头狼讨厌的人写信,而没有给头狼写信,令小狼觉得十分不公平。
小狼对着信纸凶了一下,踩着爪子绕书桌走了一圈儿,开始扒拉那两个字,想要抠掉它。宁时亭只以为它在捣乱,空出手来挡着他,飞快地写好了收走,再封进了信封中。
小狼绕着他嗷嗷叫,委屈地用力拍爪子,宁时亭依然没听懂它的意思。
小狼看见鱼这么笨,于是也有点放弃了,想了一下后,还是决定亲身示范给鱼看,让他学一学它是怎么给晴王写信的。
它去笔筒那里叼了一根笔,又刨出了一张纸,在上面认真写下歪歪扭扭的几个大字:“笨王。”
接着,小狼又刨出了一个信封,示意宁时亭帮它把这张纸装进去。
这个动作很好理解,宁时亭帮它装了。
小狼于是刨出了第三张信纸,又把宁时亭常用的那支琢玉笔叼起来,拼命往宁时亭手里怼。
宁时亭这下明白了:“你是要我给饮冰也写一封信是吗?”
小狼疯狂点头,乖乖地蹲在他面前,等他写。
宁时亭思索片刻后,提起笔,飞快地落笔写好了。准备装入信封里,再让小狼帮忙带给顾听霜。
小狼伸长脖子一看,发现宁时亭写给头狼地这封信里居然也都是它认识的字,并且和它一样都是写的“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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