迢迢有礼 第10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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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

  这次的一辩稿是苏迢迢她们连夜磨出来的,不仅充满了对人类的信心,还拿出两个古典主义哲学巨匠坐镇,乍一听还是挺唬人的。

  虽然苏迢迢当时在提出正义理论这一点时觉得有点扯,拿大哲学家的立法思想往平头百姓的道德素质上套,很容易被攻破。然而时间紧急,她们又实在很难扯第三个论点,就只好寄期望于对面的配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了。

  但幸运的是,对面四辩的质询显然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又惯性地不会对康德黑格尔作质疑,几分钟的质询竟然跟她们正方来来回回地扯对自私的定义,到最后也没质询出什么成果来。

  随后就到了反方的立论,苏迢迢原本严肃的表情在短短三分半的时间内一变再变,从费解到怪异再到忍俊不禁,最后确定反方从定义开始就出了大问题,简直挖了个坑跳下去之后还顺手把自己给埋了。

  简单概括起来,他们做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演绎推理三段论——大前提是如果一个行为几乎无法避免、那就应该去理解而不是谴责,小前提是灾难中的自私是普遍而无法避免的,最后得出结论:灾难中的自私不应该受到谴责。

  至于反方为什么可以给出这样的小前提,就在于他们在自私的定义上做了一个微妙的切割,把必须要谴责的恶从自私的定义当中划出去,这也是他们四辩翻来覆去地和武清颜确认正方对自私定义的用意。

  只可惜他们在质询里还没打出什么,就得强行在立论稿中提出“在不必要的情况下硬要去侵害他人的利益,这是恶,不是自私”,因此“恶在任何时候都要受到谴责,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内,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处于善恶之间模糊地带的自私”。

  之后又举了很多在灾难中“只有一瓶水我喝了你死你喝了我死”这类零和博弈的例子,直到给正方扣上“道德不是标签化的是非对错”这样的大帽子,才结束立论。

  以至于苏迢迢在起身质询时,又没忍住露出了她招牌的辩论脸,眉心紧皱,带着三分迷惑三分忍俊不禁三分讥讽开口道:“对方辩友您认为损人利己是一种恶而不是自私,是吗?”

  “不是的,我方认为不必要的情况下损人利己才是恶。”反方一辩回答。

  “那么您方对这种是否必要的判断从何而来?”苏迢迢反问。

  反方显然有备而来,闻言便低头看稿:“我给你举个例子吧,如果一个人他……”

  但苏迢迢并不给对面这样的机会,径直打断道:“这样吧,还是我反问对方辩友一个例子好了,如果一个人高考过了一本线,那他必然使得一个人没过一本线,这算损人利己吧?您方认为这种高考竞争的行为是否必要呢?”

  对面沉默了两秒,回答:“我方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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