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看见状态栏 第100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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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岁那年,李秀芳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她也不想活了。

  她在宁湖旁准备寻死的时候,被看守灌溉设施的民兵队长救了下来。老民兵也姓赵,比李秀芳大二十岁,曾经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在老山被地雷炸断了一条腿,后来退役之后,回到宁远在乡人武部工作,平时的主要职责就是看管灌溉设施,那水泵里好几百斤铜线,确实也容易惹上贼人惦记。

  老民兵是个粗人,可对李秀芳是真的好。而本来想死的李秀芳也渐渐喜欢上了老民兵。他虽然没了一条腿,但实在是个可靠的人。二十六岁那一年,李秀芳嫁给了大了大半辈子光棍的老民兵。

  三十五岁那一年,李秀芳和老民兵收养了一个八岁的孤儿。老民兵笑眯眯的说,老赵家有后了。

  四十一岁那年,老民兵为了阻止两个下水电鱼的混子,触电后溺水身亡。

  五十三岁那一年,二十六岁的小赵结婚生子。但李秀芳并不知情。儿媳妇说李秀芳是个绝命孤星,克死了父母兄弟和丈夫,坚决不许小赵和养母再有来往。

  李秀芳年纪越来越大,收入越来越少。她还是喜欢住在老民兵和她结婚那年,在宁湖旁建好的小砖房里。她已经做不动农活了。

  五十六岁那一年,宁湖征地建起了度假村,李秀芳和老民兵的房子也在征地范围内。开发商给她开出了一百二十万的补偿金。

  五十六岁那一年,儿子和儿媳妇突然又和李秀芳联系了。

  五十六岁那一年,在李秀芳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儿子签下了征地同意书。一百二十万打进了儿媳妇的账户。而李秀芳则被邀请到了儿子家中居住。

  五十六岁那一年,老民兵留给李秀芳的房子,变成了一片废墟。

  五十六岁那一年,李秀芳开始吃不饱饭了。

  五十六岁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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