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春酒(美食) 第35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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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皮麻辣味极重,可就是没掩盖掉肉味。

  让人不由击节的、最纯真的、始自原始的肉味。

  就像形容生蚝与蛤蜊是海水的淡咸,这鸡肉,简直是集天地精华于一身的灵鸡。宋正甫吃得激动,就差当场做一篇赋颂鸡。

  刘长史光怕被他全吃完,赶忙左右开弓地追赶。吃了一轮,才匀下气慢慢说,“瞧您这吃相。”

  见宋正甫不理自己,又搡搡他的胳膊,“看把你噎着。”

  “无碍,无碍。”他满嘴油光,腮帮子鼓鼓囊囊。

  刘长史很遗憾地摇头,“想必你们晋州那地方不常吃鸡。哪像我们陕地人,天天吃得都腻烦了。”

  宋长史把盘子挪到自己身前,“那感情好,本来还想一人一半的。就不劳烦你了。”

  刘长史嘴硬,吹胡子瞪眼好一会,还是软下语气,“让我也吃一口。”

  庄娴为他俩人满上酒。

  烧鸡配酒,堪称永恒的经典吃法。这对密不可分的情侣中,至多再插一碟炸的酥香的花生米指尖一捻就能搓掉薄薄的粉红外衣。如果佐酒,就不能再多了。

  林绣煞有介事地接口说起来,“若再有五香腐干,容易对身体有害。”

  宋长史被勾起兴致,“此话何解?”

  林绣表情很是认真,“会喝出饮酒太多的事故。”

  两人会心一笑,刘长史笑着直摆手,“林老板,赶明可以去天桥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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