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断案日常 第67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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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什么衣袍啊?我家廷玉所有的衣服都是我自己亲手缝制的,若是他的,我一定认得。他不会去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的。”霍夫人急道。

  “衣袍是证物,轻易不能带出来的。是一件蓝色的厚缎锦袍,上面有蔓枝菊纹,您有印象吗?”姚征兰试探地问道。

  霍夫人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双眉一展,道:“那件袍子我有印象,那件袍子真的不是我家廷玉的,不是他的尺寸,是他托我做给他的朋友的。”

  姚征兰眼睛一亮,忙道:“霍夫人,您要是能讲清楚这件事,我们就不一定非要找到霍公子了,能不能麻烦您去房里录一份证词?”

  霍夫人自然答应。

  “大概十几天前,一天晚上,廷玉忽然拿回来一件男子的中衣和一匹蓝色的带蔓枝菊纹的缎料,说他那天在外头跟朋友玩闹的时候,不小心弄破了一个朋友的衣服,叫我照着那件中衣的尺寸做一件外袍赔给那位朋友。我花了六天时间做好了袍子,和中衣一起交给了廷玉。”霍夫人道。

  姚征兰将她说的话全部记下来,又问道:“霍夫人,您记不记得那件中衣有没有什么特征?”

  霍夫人不假思索:“有啊,那件中衣的右边袖口处,绣着一只蝴蝶。”

  “方才您说,那件袍子不是您儿子霍廷玉的尺寸,可不可以说一下尺寸差在哪里?”

  “廷玉的外袍肩宽要一尺四,那件袍子的肩宽一尺三,廷玉穿的话肩臂这块会嫌紧的。”霍夫人道。

  “原来如此,只是,这些都是您的一面之词,有没有什么证物可以证明您说的话?”

  “我这里还有上次做衣服剩下的布料。”霍夫人说着,命丫鬟去库房里将那些布料拿出来。

  姚征兰命差役将布料收了,对霍夫人道:“劳烦您在这里按个手印。”

  得到了这份证词,姚征兰心里稍微有了些底,带人回到了大理寺。

  随着时间推移,眼看天都要黑了,萧旷他们还没回来,她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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