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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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需要再看自己脸色,也再不需要伪装,——他不想让自己进屋便可以直言拒绝,他不想接自己电话便可以放任电话一直响下去,他不想听见自己的声音,更不想见自己的面……当年的一盘好棋被他下成了如今这副鬼样子,闫飞航开始怀疑自己的脑子是不是没他自己想象的那样好用?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用现在拥有的一切去换一个时光机,去穿越回七年前的飞机场,去掐死那个还没来得及骂人的自己。

  可惜天不遂人愿,今夜天气晴,无风无雨,亦无电闪雷鸣,——穿越是穿越不了了,闫飞航开车上了高架。

  夜里十一点半,高架上空无一人,细脚伶仃的路灯飞快地向后掠去,闫飞航踩着油门漫无目的地行驶在一望无际的黑夜里,脑海里却如浮光掠影一般,闪过许多同奚星海有关的画面。

  他想他喜欢奚星海这件事应该很早之前就有端倪,但他拒绝承认,不愿意深想,所以从未探索一些事件背后所蕴藏的含义。

  第一次看见奚星海是在大一那年暑假。那天下午,他打完篮球回到家,就见对面张奶奶家的大门敞开着,他探头望过去,恰与少年清澈明亮的眼睛对上视线。

  那年奚星海十五岁不到,个子没现在高,身体比现在稍稍瘦弱一点。

  那时他刚刚搬来S市,尚未变成后来刺头少年的模样。……他把头发剃得很短,露出光洁的额头与清澈的眼眸。他穿着宽大的白色T恤,及膝长的牛仔短裤和洗刷得非常洁净的白球鞋。

  他的笑容很干净,眼睛很明亮,他声音清爽,满是少年气息,他喊自己哥,朝自己递来一块巧克力。

  那时闫飞航木木地看着他,呆呆地从他手中接过那块包装简单的巧克力。把巧克力放进嘴里的那一刻,闫飞航的心里下了一场初春的细雨,微凉的风拂过他的心畔,让他躁动的心变得宁静。

  他想如果那时他的脑袋足够清醒,或他愿意停下脚步去多想一点,也许他就能够意识到,那便是书里描写的,灵魂被某些东西击中,继而为某些东西所迷乱的感觉。

  后来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闫飞航会以各种理由回到幸福路小区,也有幸得以见证奚星海的一整个蜕变过程。

  老实说,抛开打架喝酒的事情不谈,闫飞航并不觉得叛逆的奚星海有多么碍眼,甚至内心隐隐有个角落,他一直欣赏并期待着能够看见更多的、叛逆而张扬的奚星海,——乖巧的他固然惹人怜爱,可叛逆的他,则会让人打心底深处生出一种暴虐与征服的欲望。

  当然,这些欲望只存在于凌晨三点半的睡梦中和不经意间闪现出的念头里。

  喝酒抽烟不好,打架斗殴更加不可取,所以理智上、常规状态下,闫飞航同其他人一样,还是希望少年能够迷途知返,幡然悔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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