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在装乖 第16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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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你这么喜欢摇滚的小姑娘倒是不多见,我们相识也算是缘分。这样吧,我后天在北城有演出,你要不要来北城,看我演出?如果你要去的话,你可以跟我一起。”

  那时候喻婉才刚满17岁,叛逆厌世。她的父母从来都不关心她,满心满眼只有她弟弟,她在家里就如同一个卑微可怜的寄居者。

  她早就想逃离这个垃圾家庭,垃圾小县城。

  所以当听到陈志钧这句话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跟随。

  那个时候多单纯,一心只想着摆脱和逃离,因为偶像的邀请高兴得傻了眼,还以为自己的命运终于得到了转折点,更没有意识到陈志钧那句话的模棱两可。

  她还以为陈志钧邀请她看演出,就真的打算收她为徒,教她音乐。然而,并不是。

  她带着一腔孤勇闯去了这个让多少人向往的北城。

  走出小县城她才知道,这个世界原来这么大,一座城市居然还能这般繁华。

  她没有钱,只能想办法找地方兼职赚钱,正规单位肯定进不去,她还没成年。只能去一些小餐馆打打零工,于是阴差阳错下她去了吴归家的餐馆。

  她在餐馆一边打工一边抽空跑去看陈志钧演出,陈志钧也算是让她走了后门,每次看演出她都没给钱,有时候放假了陈志钧还会让她跟着乐队一起去商演,让她涨涨见识。

  在喻婉的心目中,陈志钧不单单是偶像,更像是一个伯乐,一个老师。带她开阔眼界,让她更深一步的了解摇滚乐。

  他比她大十五岁,可以当叔叔的年纪,是她的长辈,他就算亲密的叫她婉婉也合乎情理。

  可有一天,这个她一直当作长辈当作偶像的男人,借着教她创作的由头,约她去了他的工作室,她去的时候他已经喝醉了,对她动手动脚,然后将她压在身下,拼命撕扯她的衣服。

  她只能撕心裂肺的尖叫,不停的挣扎。

  他还试图劝她乖顺,哄诱道:“婉婉,我真的喜欢你,真的喜欢你,你跟了我,我绝对会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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