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殿下她要了 第74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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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悠忙扬了声音,“王爷,您刚才说悠悠这次的诗作比起以前的好了许多,难道您还记得悠悠以前的作品?”

  秦王顿足,微微侧首。

  自然是记得的。

  于悠七岁那年,就曾在皇室家宴上献宝似的把她生平第一张自认写的最好的字请他看过。

  七岁娃儿写的字,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只不过于悠当时那圆嘟嘟的脸蛋甚是可爱,秦王记得当时他揉了揉她脑袋顶上的两个揪揪,鼓励她继续好好练字。

  九岁那年,于悠又在皇室家宴上把写好的字给他看。

  那次是抄写的一首诗,字迹比起七岁那年好了许多,工整圆润,殊为难得。

  当时他夸了两句,鼓励她好好向学,继续进步。

  十一岁那年,于悠在皇室家宴上将自己作的诗向他请教。

  字已经是不消说,写得甚好。

  诗虽然略带生涩之感,但能看出其中巧思。

  今年时安带回来的诗作,已经是获得了桃花诗集第三的作品。

  委实是难得的诗作。

  “自是记得。”秦王浅笑道,“县主的诗作比起十一岁那年的诗作来说,确实有了极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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