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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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小福和娜娜

  柏林没等到的下雨天在德累斯顿等到了。那是一场不算唯美的倾盆暴雨,从乌云堆里噼里啪啦砸下来,砸的路上行人身影模模糊糊。

  雨是从他们离开博物馆的时候开始下的,车连高速都来不及上——冒着大雨开车回柏林不是一个太聪明的决定,所以他们回到了市中心。

  弗朗茨在德累斯顿买过房子,据他所言,他在德国的每一座城市都买了房子,方便他开着飞机一落地就能找到地方住。但是现在雨太大了,阻碍了视线,本来想顺路开回家的他放弃了,车子就停在一处角落里等雨停。

  全世界最爱买房的人是中国人,在德国大部分人都靠租房度过一生。他们中有的可能是买不起,有的可能只是单纯喜欢租赁这种方式。

  弗朗茨这种四处买房的行为很像自然界的一些哺乳动物。

  “你让我想到了爱打洞的兔子和爱藏坚果的松鼠。”

  在一个城市被前女友追杀了就可以跑到另一座城市躲起来;或者在一座城市里养着一个性感妖娆的小野猫,在另一座城市里养着另一个清纯美丽的小仙女。弗朗茨是个非常有钱的富x代,情商也不至于太低,当然能把独一无二的自己变成一个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时间管理大师。

  “听说松鼠一年能藏一万颗坚果,狡猾的兔子一辈子最少都有三个窝。所以你究竟是兔子还是松鼠?”

  “我就不能好好当个人吗?”

  弗朗茨搅着一盒刚从小冰箱里拿出来的雪糕,嘴角不开心地往下撇了撇,“你对我抱有天大的误会,就像我刚才误会过这盒印着草莓图案的雪糕里存在着几颗真正的草莓。”

  “我给女孩子们送花,送宝石,却独独不给女孩子们送钻戒。”

  白蓁蓁划屏幕的手一顿,她刚好在看钻戒,于是抬头问,“为什么?女孩子们都喜欢钻戒!”

  越闪的,越大的,越喜欢。

  “成年男子的一生只能拥有一枚钻戒,随随便便送出去,太容易给人造成错觉了。女孩子们都聪明,分得清什么是萍水相逢,也看得懂什么叫地久天长。我和我的前女友交往向来不超过三个月而且每一个都好聚好散。这世上不会有人特意花费心思翻过一座又一座城市去追杀一段三个月的虚假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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