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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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十三件刑事案件,不是治安案件。

  这个案子,是需要移送起诉的。

  每一个案子,至少需要一份受害人笔录;中间涉及证人的,还需要询问证人笔录;有监控视频的,还需要调取监控录像;每一个受害人,还需要做一份辨认笔录;嫌疑人在某个地方实施诈骗,还需要指认现场。

  这些还只是常规操作!任何一件刑事案件,基本上都需要这些。

  而眼前这个案子还是固定证据最为困难的诈骗案,想要形成最为完整的证据链,资金的往来是必须要搞清楚的。

  如果是网上转账,倒还轻松一点,最多就是去相应的公司调取证据。如果是现金,还需要将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最好是连金额都要对上……

  若只是一件案子,那还没什么。可当案件数量突然间变成13之后,那就是一件恐怖的事情了。

  以前刘朝华觉得办案最难的是破案,只要人抓了、交代了,案子破了,后续的就很简单了。

  可现在刘朝华觉得,破案后的过程更为痛苦。

  至少,破案,能给侦查员带来一些职业上的成就感,特别是在得到受害人感激的注视、真诚的言谢之后,警察往往能够小小的自我膨胀一下——在这个世界,我还是很重要的。

  可破案之后的过程呢?那纯粹就成了体力活儿。

  但这个体力活儿却又不得不做,这就很蛋疼了。

  放在刑大,串并十三个案件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操作起来也是轻车熟路。

  可放在一个派出所,而且是没办过什么大案,整个案侦中队只有十来号人的派出所,串并十三起的案件,绝对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每个环节都需要人去做,可哪儿去找这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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